下一个登上证人台的是丸高商业公司的职员奥野德藏。
一说商业公司,最初我以为就是象曙光商业公司那样的普通的商业公司,所以当我了解到它的实际情况时,不免大吃一惊。
原来它是经营小豆、棉纱、橡胶等买空卖空商品的投机买卖的代理店。
为什么要这种公司的职员来作证人,我开始是不理解的。我想他不是被告的私人朋友,就是受害人的熟人,可是这种估计全都错了。
这些看上去三十几岁的证人,脸色微黑,目光锐利,给人一种英俊的感觉。也许是活跃在比股票市场更加变幻无常的商品投机市场的人,容貌也都会变得精明强干起来。
“证人认识被告吗?”
“认识。”
“你们是什么关系?”
“从一九五七年开始,三年以来,我们一直接受他的委托。”
我一所吃了一惊,这位被告人还有这样一段历史,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
“你说的委托是什么意思?”检察官好象故意提出非善意的质问。
“就是委托我们代他观察行情买进卖出。”
“商品的交易,也有许多种,被告主要是经营什么呢?”
“主要是经营小豆。”
“象这样根据行情变化进行买空卖空,不惜资金多少,即使还说不上是赌博,也都可以说是一种投机吧?”
“对一般的顾客,可以说是这样。”
“你可以简单说明一下它的方法吗?”
“好吧。小豆的价格,平时每袋五千元,遇到灾年歉收时,有时每袋猛涨到近万元。相反,如遇到丰年东西过剩时,每袋降到三千元的事也是有的。在交易市场上,是以二十袋为单位,叫做一件。就是说买、卖都不是以袋为单位,而是说多少件。”
“打断你一下,这种买卖是以什么理由被正式批准的呢?”
“比如,种小豆的农民,估计到以后价格要下降,就先按当时的价格预先卖掉,等以后再交货,这样就可以避免跌价的损失。又如,消耗大量小豆的糕点铺等,估计以后小豆要涨价,就预先订购下来,到时候就可不管当时的价格如何,按订货时的价格提货。这种保险制度,是交易所本来的宗旨。”
“于是就有人利用这一点进行赌博,就是说,他们大半都不是使用小豆,也不需要小豆的现货,只是利用小豆价格的一涨一落而从中渔利吧?”
“完全可以这样说。”
“那么,价格上升的幅度与赚钱的关系如何呢?”
“例如,以每袋五千五百元买进小豆一件,一般要预付一万三千元的保证金。保证金根据不同情况,也有时多点或少点。假定行情每袋上升到五千六百元,若在这时卖掉,一袋就可赚一百元,一件赚两千元。若是以每袋五千八百元的价格卖掉,就可赚六千元。因为这两种情况手续费同样都是一千三百元,所以净赚分别为七百元和四千七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