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她和自己总是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伸手便能碰到了。他只是还没想清楚,也还没明白情为何物。转眼间,现在两人变为了一个站在石阶上凝望,一个站在石阶下灿笑,也是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但却已经不是他伸手就能碰到的了。
心间忽然有些不是滋味了起来恍惚间,他竟觉得,有什么东西,本来是他唾手可得的,本应是他的。但是,不识情滋味的他一个不在意,一个轻忽,那东西在不知不觉间便远去了。
或许终究是没缘吧。
低声叹了一声,梅炎之苦笑了一下,隐没了心里的惆怅,点点头,沉稳道:“去吧,一路小心。”
在清晨的街道上,苏一宁就这样骑着一头小毛驴,屁颠屁颠地往岳明山跑了。扭屁屁扭屁屁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欧耶
结果,苏一宁只花了短短的四天便顺利到了岳明山地界,这毛驴的速度简直是一个惊喜。于是,苏一宁给这匹毛驴起了个名字闪电。
岳明山在舒城南下方数百里处,按理说应该比舒城要热多了。但是,由于群山环绕,绿海生波,大多数时间反倒十分清凉。
正午时分,一家路边的茶馆。苏一宁把闪电系在了马棚,便叫了东西吃。
初秋时,烈日当空,温度还是很高的,在太阳下站久了都会大出汗。别人都挑有凉棚的地方坐,苏一宁不想和别人挤着,再说了,她也不怕热,就选了张没棚子的桌子坐。为了慰劳闪电,她还特意跟老板买了新鲜的红萝卜给闪电吃。
坐下后没多久,苏一宁:“……”
感觉周围的人都在用一种看蛇精的眼光看她
老板很快就上了茶水和一碗面,苏一宁拿筷子的时候,顺便扫了一眼自己露在外面的皮肤肤色就像挖完煤矿还没洗一样。
梅炎之这药的效果也太好了,第一天用的时候,早上起床,没回过神来,还以为自己又穿了一次,这次穿成了非洲国际友人呢。
现在,她刚进入了岳明山地界,然而,绵延不绝的岳明山,绝不只是一座小土丘。天霄派所在的位置,还得往前走接近十里左右。快中午了,她便停在这里休息一下了,还得想一下怎么才能见魏景初一面。
苏一宁垂下眼帘说起来,依照她得到的消息,魏景初如今在派里的地位,恐怕几近与楚逸衡对等的地步,针尖对麦芒。倒不是说他们两人有什么矛盾,只是,最出挑的人跑不了就是这两人了。这么一想,自己当初的决定是没错的。
即使被赶走的时候,魏景初伤心欲绝。但是,这一次,他终于没有背着血腥的心理负担去到天霄派,也没有被众人所鄙夷疏远。他获得了公正的、不带有色眼镜的对待,拥有了他本应得到的一切。
即使他依然记恨她,但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也足够了。
话说回来,现在这个地位的魏景初,她应该怎样才能见到呢?520520fs
原著里清楚地写过,和仙隐宗那批走乡村风的乌合之众仙隐宗:……比,天霄派纪律严明,爱端着大家之风,底下的弟子有数千人。每个弟子都谨言慎行,出类拔萃。要想进入这样的地方,绝不是耍耍赖、跑到门口说要见谁谁谁就能进去的。更何况魏景初现在说白了就是天霄派里的一等名人,要想见到他,就更加难上加难了废话了,要是吼两嗓子就能见到的话,那么天下所有倾慕者岂不是都能得偿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