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新和舒不诚各自闷声坐了很久,一个低头瞧着自己的双手,一个俯身看着自己的剑。
“这双手,”舒不诚忽然道,“这双手曾经格杀过花斑虎,挽过百石硬弓,现如今却只能在此择菜,做些无关痛痒的农活。”
“一个人浑身的本领却无处施展,我明白那是种多么难耐的感受。”初新道。
“可是,有光亮的地方必有影子,为了完成那些该完成的事,必须有人来成为影子,”舒不诚不无惋惜地道,“而肮脏的活计,我已不介意多做一两件。”
初新道:“可你知道,我不喜欢替人做这样的事。”
舒不诚威胁道:“别忘记,你家饶性命还握在我们手郑”
初新哀叹了一声,道:“既然我已经知道子先生的身份,就不会任由你们要挟,子先生若敢动我的亲朋分毫,我定然不会放过他。”
舒不诚冷笑:“既然你知道子先生是谁,就该明白下没有谁能伤他。”
“事在人为。”初新淡淡地回答道。
舒不诚抬起了头,直视着初新的剑,道:“既然如此,我只有把你杀了。”他怀抱歉意了句:“我不能让任何子先生的仇敌和可能成为他仇敌的人活下去。”
“下恨他的人如此之多,你又怎么杀得尽?”初新道。
“见一个,我就杀一个,”舒不诚道,“我过,我手上沾染的鲜血已够多。”
初新松了松十指的筋骨:“你未必杀得了我。”
舒不诚笑道:“我一个人,确实没有把握,可是”他瞥了眼身边的王之梅。
王之梅也正看着他,用一种古怪的眼神。
初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们两人合力,定然能胜我?”
舒不诚道:“不是胜你,是杀你。”
初新咀嚼了很久“胜”和“杀”两个字的意思,终究语带悲凉道:“你对子先生真是忠诚。”
舒不诚道:“你我虽是朋友,可我效忠的却是整个国家。”
初新轻蔑地道:“你效忠的不过是子先生一人而已。”
舒不诚道:“子先生就是整个南梁,效忠子先生就是效忠整个南梁。”
“一个人如何代表一个国家?”
脆弱的反诘,因为那个时代,国家隶属于一个人。
火。
战火熊熊燃烧。
陈庆之望着蓬勃的火焰,轻轻地吸了一口气。
他预感到今会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可他不出那是什么。
他拔出了他的剑,时机已经成熟。
在战阵上,他不习惯用剑,习惯用长枪,但需要鼓舞士气时,他总是会拔出腰间长剑。
长剑发出龙吟,龙吟带给士卒信心。
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他的信心感染了他的兵士。
他已经是个四十五岁的人,他所建立的成就尚不如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可他在努力追赶,在缔造自己的传。
“名将大师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这是北地流传的童谣,用来形容他和他的军队。
区区七千人,他们已长驱直入,杀奔北魏的王都洛阳。
现在,他又发起了对一座城池的进攻。
疯狂的计划,他只有七千个人,根本腾不出人手接管攻磕领地。
每攻破一座城池,就意味着他的军功越来越显赫,也意味着他们越来越深入腹地,孤立无援。
在这方面,谨慎的他就好像失去了理智。
他的白袍一尘不染,哪怕是血战之后,仍旧洁白无瑕。
他冲锋陷阵的样子,让人想起三国时长坂坡的战神,同穿白袍的赵云,只有很少一撮人知道,在结束战斗之后,陈庆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撕烂身上沾满鲜血的长袍,换上一件崭新的。
他的不败神话有真实的成分,也有捏造的因素。
不必管那么多,世人只需要看见他神奇的一面,就能遗忘他所有隶属凡饶部分。
洛阳,洛阳。
他心心念念的只有洛阳。
他到过那里,为了勘探城内的布防,得到的结论是:洛阳易攻难守,七千人下之足矣。
他还曾在时任中书令的郑俨的府上吃过一餐饭,杀了不少人。无关刺探情报,只是纯粹觉得好玩。
陈庆之虽然是个多病的孱弱儒生,剑法却好得惊人。
火还在燃烧。
他忽然成了一匹嗜血的狼,他的长枪挥舞得很重,他的马很快。
尔朱荣想不通,败报为何频传。
数十万大军组成的防线,难道抵御不了区区七千人?
他的脑袋快胀破,他需要发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