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恺笑笑,竖起老拇,指指自己,“我就在这,不打算走了,你们走吧。”在一块大石板上坐着,解释道:“我在这里,就呆个两天,我自保能力可以的,没准运气好还能再和你们汇合。”
他的嗅觉能力一直是让人眼红的存在,当初他加入红豫的队伍,也是巧合,用鬼迷心窍来形容也差不多吧。迷雅和红豫两人在末世之初,化妆品还有存货的那功夫儿,化的和个天仙妖精似的,可不就被迷住了。
末世几个月过后,哪还会带化妆品这种东西,尽数换成实用的物资,好看当然也算好看,毕竟大家不都一样,关键是没有当初那般着迷。
关键,红豫和迷雅两人鬼点子多,心也狠辣,在男女关系上也是钢筋一般纯洁,完全讨不到好的陈恺心中不满已久,不过因为磨合惯了,便也没有离开的打算。
他说留下来,其实也是变相说他们这一只队伍也要留下来。
他可是是他们队伍中能力最出众的。而张狂行和那两个拖油瓶,说不定能甩给对方。陈恺心里暗想,一双眼睛不留痕迹的打量众人的神情。
红豫低头思考,陈恺能看出来迷雾整支队伍“善良”的不像话,自然红豫也可以。
作为一个女人,对这方面必须特别敏感,在他们自己的队伍里,光是利用成员关系,调和陈恺对他们的不轨意图,就用尽除了思考丧尸外的全部精力。
现在,有个现成的机会。
伟森这一支队伍虽然有些特质并不明显,但实在是一个适合加入的队伍,红豫思考良久,久到身后的迷雅小周子和陈恺争论,才道:“我跟着伟森,以后便不再是临时带头的,你们自己决定去留。”
张狂行道:“我听伟森的,几年的兄弟。”
伟森隔空给他一拳头,“兄弟。”
剩下的迷雅和小周子,显然是随大流的,当即表态。
“你们!”陈恺难以置信地站起来,“行吧,那你们到时候就走,这里的东西你想拿多少就拿多少,有一点,带不走的不能弄坏或者弄的不能再用,一个小时后,我不想看见你们任何一个人。”
俨然一副基地就是他的模样。
几个人无所谓的凑在一起,有意识的隔离陈恺,讨论该如何在最轻便的情况下,带走更多的东西。
一番合计后,分开行动。
与此同时,离他们一千米远的地方。
在一堆奇形怪状的活死人里面,一个长得特别周正白皙的人,突兀的站在旁边,面色红润,手指灵活,一点不像丧尸。
奇怪的是,没有人疑惑为什么他能在这。
甚至有女活死人扭着残缺的腰肢走过来,“帅哥,你吃多少人脑啊,怎么手指这么灵活?”声音像含了十颗以上的弹珠。
叶海低头,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眼神混混沌沌,迷离泛着点点波澜,“数不清楚了,你呢,漂亮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