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真是好呀,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像这样的冰水,不管天气多热,我都是喝不成了,岁月不饶人呀。”
秦玉抬起头,说话的竟然孙老汉,虽然不能出摊,他却还是来了镇上,也难怪,像他那样处处都很讲究的人,在乡下大约也显得与人格格不入吧。因为秦玉的关系,孙老汉与老魏头现在也颇熟识了,两个都有些残疾的老人,倒是颇有不少共同语言。
孙老汉名叫孙秉禹,今年五十五岁,常年的乡村生活,风吹日晒,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年轻时孙秉禹大约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过着沿街摆摊叫卖的生活,身为富家子弟的他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那会儿的他正意气风发,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环游世界,对于他来说那似乎并不能算是十分遥不可及的梦想,可是家里得罪了朝中权贵,仕途于他便犹如梦幻泡影,抄家,发配,流落异乡,在对抗兽潮的战斗中左腿受了伤,医治得很不及时,留下了终身残疾,为了避祸,逃到了小鬼域岛,在乡下一躲就是很多年。
“两个儿子都大了,要说媳妇了,人家一相,要人才有人才,要本事有本事,也都勤劳肯干,都是相中了的。再一问家庭,朝廷钦犯之后?不嫁!好说歹说两个孩子也都去上媳妇了,家里却拉下一屁股的饥荒,靠土里刨食,怕是几辈子都还不上,我年岁也大了,不图啥了,也就进城来,捣腾些针头线脑的,总要把家里拉下的饥荒都还上不是。”说起自己为什么来摆摊做生意,孙秉禹是这么说的,事实也确是如此。
“还是你好呀,生意兴隆,倒不愧是在这兴隆街上做买卖的。乐乐可就太惨了,说起来他做的面条你也是吃过的,不也说味道相当好吗?可就是没有人愿意买,有什么办法,在这样下去,只怕赔得连裤子都要当掉。”
“当掉?那也要当铺才行呀!”孙秉禹也不失时机的开了句玩笑,虽然上了年纪,这些年过得也颇愁苦,老爷子却并没有把年轻时的风趣幽默丢掉,“好吃的东西不见得就卖得好,首先你要知道买东西的人想买些什么,又能买些什么。就好比我自己吧,可别小看这卖针头线脑,大家都用得着,也都买得起,别看每笔生意赚不了什么钱,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你想想,衣服破了,扯块布做新衣服,或是直接买新衣服,那是要花不少钱的,买些针头线脑的回来补一补,也就凑合穿了,这就是需求,有需求生意才做得成。至于你说的那个面条,我吃过,味道不差,牛肉也很大块,不过二百文钱一碗才半饱,谁吃得起?你以为现在满大街都是老爷太太吗?”
有些事,拼命去想反而容易钻牛角尖。孙秉禹的话绝算不上高深莫测,对于秦玉却好像是醍醐灌顶一般,其实就连在一旁的方茜也看得出原因,她未必会像孙秉禹说得那么通透,却也差不了多少,就好像对于她自己来讲,一文钱一杯的冰水十分好卖,加了糖加了香精卖三文钱,就只有那些不差钱的才会光顾,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平常看上去有些小聪明的秦玉居然在这种事上也需要别人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