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久没听到香飘飘奶茶的消息了。
大概在十年前,或是更早,电视里播着香飘飘奶茶的广告,号称一年卖出一亿杯,可以绕赤道一圈。我在脑海里想象那些奶茶杯的样子,他们如同皮带,从地球的这头去往哪头,不过与庞大的地球相比,奶茶制成的皮带微不足道,充其量是细细的女式皮带,系在地球母亲不再苗条的腰上。
我买过几次香飘飘奶茶,印象里是香芋味的,满口香精,在只能喝白开水和碳酸饮料的年代,香精是特别的,我并不认为难喝,只是也不便宜,不如泡家里带来的茶叶,茶叶固然比奶茶贵得多,但父母所赠,无需费用。
通常我会在周末买零食,三间寝室12个人,有10个是上海人,基本不在,偌大的套间,便是我和室友阿磊的天地,阿磊不算宅,他会去图书馆看书,他还参加了文学社团,似乎是叫白鹭文学社,看他每天手捧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我觉得文学社多半也是无聊的。
阿磊自称在他老家宿迁泗阳,他是学校里最优秀的孩子,高中还同时交往两个女朋友,在向我们炫耀此事时,他忍不住笑出声来。他的经历听起来就像某些后宫小说,在2003年,可以说是领先时代了。
阿磊的女友,一个叫某艳,一个叫芬芬,分别认识于高二分班前后。某艳是个小家碧玉型的女孩子,芬芬则是有钱人家的千金,然而她们都没考上大学,只有阿磊一个人跑出故乡,来到魔都的天空下。
我们都觉得阿磊不厚道,阿磊便沉思了一下,表示会选一个,然后给我们看了两个女生的照片,当时有摄像功能的手机还不多,阿磊是从书本里拿出两张不算新的照片的。某艳的是学生照,单眼皮,素面朝天,属于走在路上完全不能给人留下印象的那类。阿磊说喜欢她的笑,话语间透露出一种想得到共鸣的期待,然而我们都很诚实地耸耸肩。
芬芬的就要好看多了,穿着类似urberry的格子衬衫,看起来阳光明媚,大眼睛,白皮肤,齐耳短发,挺干净舒服的女孩子。
阿磊说是芬芬先追的他,某艳则是他主动的,事后有人说,阿磊的眼光真的很奇怪。
在2003到04年上半年,一有空,阿磊便会滔滔不绝说两个女生的事情,询问我们哪个比较好,我在毫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自然只会说好看的芬芬好。
到了第一学期过完,阿磊便美滋滋地从家里回来,说和芬芬在一起了,然后变脸似的说起了和某艳分手的过程,说自己伤害了一个单纯的女孩子,说到动情处,还带了些许哭腔,我们没有安慰他的想法,反正,他得到他想要的。
不过我有点被阿磊触动,想着是不是也要谈个恋爱,我并没有多少喜欢人的经历,除了小学对自己的同桌一见钟情外,在初中,高中,我基本都抑制自己的情感,希望能和当年的同桌相见,但这种坚持,在经历了6,7年的时光后,也渐渐变得不重要了。我想有没有让我在意的存在,似乎有那么一个人,是一个经常一起上课,不同专业的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只是喜欢她瘦削的背影。
那时上课有用作业本占座的习惯,一般会提前一天晚上,学生把本子放在早上第一节课的教室里,待到保安锁门后,也就无人可以进去调换了。然而我懂得用饭卡开锁,于是我便在早上六点半过去,开完门后,把前三排的本子都扫了一遍,将那些名字记了下来,那个人,我知道是只会坐在前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