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前职业杀手,现无业游民,朱元举也不是被吓大的,在混混拿枪指着他的那个瞬间五四黑星就已经易主了。
现在双方的立场反了过来,朱元举成了拿枪的那个,混混则后退两步与同伴站在一起。
不过朱元举并没有理会他们的一举一动,他取出弹夹扔到一旁,似笑非笑地问了句,“你们几个是不是傻?”
“你别给我在这嚣张,你知道我们是被谁罩着的吗!?”被夺枪的那个混混站在中间,似是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便强撑着那口恶气朝朱元举叫嚣。他们这样的街头混混自然不可能做到人手一把枪的,此时其余两个混混只能掏出刀子撑撑场面,也算是聊胜于无了。
“你蠢,你是真蠢。”朱元举看着那个强装着硬气的混混摇了摇头,眼神近乎怜悯,“明明身上带着枪却闻不到火药味,还是被美色迷昏了头脑?你们身后的那个女孩身上的火药味可比你身上的重多了啊!”
居中的混混不屑一顾,可他的表情很快就凝固了,因为一把枪正顶在他的后腰,不用回头就知道这把枪的主人是谁。
朱元举之所以会掺和这件事情就是因为他早在一开始就闻到了女孩身上的火药味,而且仔细观察的话就能发现女孩右腰侧的位置略微有些不自然,想来那里就是她收枪的位置。可这些混混只知道盯着女孩的脸和沉甸甸的胸脯看,完全没有注意到该注意的地方。
“滚,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们三个!”这是女孩自出场以来的第一句话,她的声音清冷悦耳,如流水潺潺。
那三个混混如同得到了圣旨一般地跑了,甚至连枪都不敢要。
巷里只剩下女孩和朱元举两个人。
“变奏?”女孩忽然问道。
朱元举立即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他和菜鸟一直是用变奏内部自带的聊功能交流的,这个暗语只有他们两个才会懂。
“我就是你要找的人了,”朱元举点点头,“赶紧做个自我介绍,我们赶时间。”
“赶时间?”女孩一愣。
“没错,”朱元举如疾风一般飞奔起来,只见他闪电般折转冲进巷子的拐角,然后就是一声闷哼,一个硕大的身躯被他从巷弄里拽了出来丢在地上,“他的袖章上是方舟集团的标志,你被人跟踪了,很快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抓我们两个。”
“白晓,方舟集团董事长的女儿,请多指教。”女孩将手枪收回腰间的枪套,同时朝朱元举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