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街长,短亭短。
晚上的北漂酒吧一条街,是来来往往的游客。
热闹的气氛的衬托下,长腿短裙一字肩各种小姐姐走在路上,让人心旷神怡。
街头小巷子里的一个路边摊子处,落着香喷喷的烤串。
“老板,再来两个大腰子呗!”
“韭菜也来两盘!”
“哎,你们今天这是干嘛呢?”
“来一杯来一杯!”
“趁着今天人齐有个事得跟大家说一声,曹哥要退出我们了!”
这话一落,笑声瞬间戛然而止,马上大家都愣住了。
所有人的视线都朝着曹志斌望了过来。
曹志斌低着头,他眼角带着一丝皱纹,留着小胡渣,还扎着一个艺术的辫子,也是众人里面年纪最大的一个。
“我今年二十九了。”他的声音显得有些低沉。
曹志斌像是在诉说着一个民谣故事那般,语气真诚带着一丝感慨,“你们还年轻。”
“你们还有机会,可以多打拼几年。”
“但我青春已经不在了。”
这个时候有人忍不住开口道:“可是,曹哥,你也还没到三十,多待两年吧。”
“对啊,这不咱乐队才刚起步,你这一走,我们”
曹志斌笑着摇了摇头道:“我十岁就出来打拼,十一年了。”
“足足十一年。”语气在这一句话加重。
“我的音乐梦,早就随着时间飘散了。”
他还故意开玩笑地口吻道:“你们听听,我这嗓子,说话都沙哑了,唱了那么多年也该歇歇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他们也是心情复杂到了极点,大家都是背井离乡来到这里相聚。
经过了各种磨难经历,好不容易走在一起组了个乐队,在几个酒吧来回演出,是不是也有活动的商演。
虽然钱挣得不多,但也够他们花。
“来来来,别的不说,咱都敬曹哥一杯。”
李冬冬打趣道:“想当年,要不上曹哥在那个天桥底下把我拉过来,我现在还睡街头呢!”
一个妹纸脱口而出笑道:“我记得你当时就穿着那破登山鞋,还留着长发。”
李冬冬也是不做作地笑道:“这吃饭都快没钱了,哪还有钱理发,而且当时我看干脆留着扎个小辫子也挺时尚。”休夫狂妃:暴君,敢约么
众人一阵逗乐,纷纷开始聊起了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次日清晨。
高铁飞驰地行驶在铁轨上。
曹志斌眼角微微有些红润地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他靠在椅子上,望着高铁窗外的景色在快速倒退,就仿佛看到了这是十一年的北漂生活。
宛如历历在目,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叛逆少年,一步步走到现在。
那个时候睡得最多的是公园和天桥,甚至最落魄的时候,还曾经一度被误以为是乞丐。
闯荡那么多年,也并不是没有机会。
只不过都被自己搞砸了。
起初是因为年少轻狂,后来是不为金钱而折腰
慢慢地,再后来就已经失去了当初的那一份憧憬。
刚开始北漂是想要证明自己,想要火想要红,想要得到大家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