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领头之人本来的注意力只在顾狂歌身上,此刻不可置信的吐出一口鲜血,倒在了地上,群龙无首,他并不想将所有的过错加在这只能听从命令的官兵身上,顾狂歌收起长刀,借力将剩下的官兵踢倒在地。
哀叫声连连,但都保下了一条命,他拉着容卿的手就往门外跑去。
不知跑了多久,只感觉周围的景色都变换,二人才停止着来,顾狂歌突然虚弱的坐在地上,容卿抬头看去只见他的胳膊上一道细长的口子还在往外滴着血,容卿心中慌乱,连忙拿过来顾狂歌的胳膊察看。
伤口太深,需要包扎同时也需要伤药,但此刻哪里去寻伤药?二人身无分文,容卿只先将自己的衣物撕破,替顾狂歌缠紧,顾狂歌任由容卿包扎,心中暖洋洋的。
二人往前走,集市之上,商贩来回走动,吆喝声不断,这么多时日,他们终于来到了一个正常的地方,容卿看着那冰糖葫芦口水都要流下来。
眼见着这陌生之地似乎有几分繁华,顾狂歌的伤口又需要伤药,“王爷,我们实在需要银两……”
容卿轻声说着就从自己的怀中胡乱掏着东西,可是浑身上下只剩余手腕上的玉镯子,她咬咬牙,想着找个当铺兑换点银钱。
却不料被顾狂歌拦住,他将容卿的手腕放下,然后轻声说道,“以往,我的书画颇受欢迎,不如卖字。”顾狂歌说罢便看了看身后的店铺,走了进去,那小二在柜台上打着瞌睡,顾狂歌拍了拍桌子,从里面赊出来一些笔砚宣纸。
都是些最便宜的,估计那小二急着打盹,想也没想的便摆了摆手扔给了他,也没费多少功夫。
容卿心中极其高兴,可心中又有几分担心,唯恐结果不尽人意,顾狂歌在路边摆好宣纸,毛笔舞动普通飞舞的宝剑,蜻蜓点水,先写出几个大字:两只黄鹂鸣翠柳。
容卿一看,心中咯噔一声,忍着笑意,虽说顾狂歌的书法也是数一数二,可远远算不得惊天动地,在这偏壤之地很难有人欣赏,而且不知他脑袋中想的什么,竟然写了这么一句浅显易懂的诗,这下连文人墨客也吸引不来了。
果真,自从他们站在那里已经有一个时辰,从未有一个人驻足,大多看了一眼就匆匆离开,顾狂歌心中疑惑,低头端详着那字迹,只觉得比往常只有更好没有差一分,可以往自己的一个字都会有人苦苦哀求,而今日只卖十文钱都没人愿意买?
“王爷……”容卿看着有些落寞的顾狂歌,有些不忍心,但又不想这般白费功夫下去,“以往王爷的字迹受欢迎,只是因为摄政王的身份……”
容卿说话时声音很小,唯恐伤了顾狂歌的心,“但王爷书法的确不错……”
“算了。”顾狂歌听后也觉得有道理,叹了口气,将那宣纸与纸笔收了起来,二人躲在柳树后面,靠着墙角,又不知所措起来。
容卿突然想到什么,民间喜爱热闹,在京城时引来众人围观的多为杂耍,因此在这街头卖艺应该能赚些银钱,她素来喜欢琴棋书画,对南疆舞蹈也颇有研究……容卿眼前一亮,觉得终于找到了出路,“王爷,不如由我来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