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后之戏,吉良吉影与陈永仁皆速入镜。此乃常理,本性出演耳,无须入戏之功……然,彼吉良吉影相对之女伶人,则苦不堪言。虽知戏剧一场,而吉良表演太过逼真,似真非幻……
此即演技之精髓,愈真则观者愈陷。犹如林宇前世所铭之影片《赤日焚心》。片末王师之演技,审讯时淡述绝命手段,如话家常,令众多观者后疑末段实录,非戏中景。竟不乏信者……
林宇前世亦曾寻视频与访谈,闻王师言,所求正是此感。于恶之至极者观之,其所行非恶,故语态寻常。吉良吉影与此同理,于sharen之时,以常语自介,配其异癖,令人心生寒意。
实则,吉良所行,本色示人。然,凭林宇所授“置换术”,平日交际之景移至戏中,背景之变,效果迥异。若一伶人兼美甲店主赞客手美,仅被视为赞美。若喜藏断肢之癖者言此……
当日拍摄顺畅,是以未延时。返至客栈,探班之叶清婉自是不会与林宇同室。而自邻房1023至林宇之1024闲谈,乃常态也。伶人敬业,可独对戏至夜深,导演与投资何妨小叙?二人晚饭后,八时便入室,确是交谈。
室内,林宇坐于榻,望倒椅以臂枕下巴之大小姐,无奈言:“大小姐,深夜私议,不顾舆情乎?”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易惹非议。况林宇实无所为,冤屈难免。
叶清婉语调平和:“身正影直,何惧之有?”
“吾惧也,尚且单身,岂愿传被女投资所潜之绯闻。”林宇叹气。
忧非舆论,惧此闻至叶老及二叶兄耳中,恐将葬身江底或面壁思过矣。
叶清婉嗤之以鼻:“君岂会在意世人之言?心中有愧,自是畏惧。”
以其心度人,叶大小姐心已生波澜……
“勿言无益之事,叶大小姐寻吾何事?”
“吾欲入仙途。”
“家族修行乎?如此,叶老爷定欣然,女承亿万基业。”
“非也,吾言娱乐圈出道。”
林宇抬首:“欲为偶像乎?”
“非偶像,明星耳。”大小姐矫正,“歌以咏志,综艺展才。”
于影,自信不足。而歌,则信心满满!
林宇再叹:“汝离家欲入演艺,吾已允。今影片已红,票房口碑兼具,奖项亦摘两枚。大小姐何不满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