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漫画公司,整天心猿意马的,电影还能拍好吗?”林宇没好气地说道。开漫画公司对他来说,无非是想着躺着就把钱赚了,画画漫画的差事,他真心提不起兴趣。
即便绘漫画这份本业,比起拍电影来得稳当,收益更是远胜于收租,但这绝非林宇心中的理想生活。若非坐拥如此众多房产,他发现仅凭一身真才实学也能谋生,定会选择那条道路。可眼下,无论是躺平还是倒立,每月轻松入账七八十万,何须他再多费周折?
他林宇并不奢求成为巨富,钱,够花便好。他的愿景,无非是在心仪之物前无需犹豫价签,外出用餐时,不必计较是否划算,点菜之际无视价格,只关心风味与氛围。难道每月七八十万还不够?况且除去收租这点劳心事,他几乎无需操心其他。
“可这分镜!这镜头感!我觉得简直无敌!不发表出去实在太遗憾了!”刘芒仍旧试图说服。他真心觉得林宇了不得!吟诗作曲,拍电影,无一不精。诗能录入教材,歌能空降榜首,电影能开辟新流派。如今就连漫画也信手拈来,这让其他人还怎么活?
这也正是刘芒在林宇面前毫不掩饰、不顾颜面的原因之一。他性子虽傲,却也知分寸。与苏轼、林宇这类人比较,借用古人言便是“萤火岂能与皓月争辉”,差距太大,傲气难持。
面对如此悬殊的差异,刘芒选择了自我牺牲一些颜面,以此拉近与林宇的距离。林宇对此并无察觉,前世与兄弟相处便是这般,互相调侃,寻常之事而已。
听闻刘芒之言,他只是耸耸肩:“其实我想低调,可我的才华似乎并不答应。”稍作停顿,他淡然一笑:“才华虽有,但由我掌控,我不让它张扬,它便只能收敛。”
实则,每月躺着便能捞进七八十万,这等美差,便是用那些大老板的身份与他交换,他也断然不肯。管理多家公司不累么?何必画漫画,拍电影?哪有当包租公自在!
刘芒心中满是赤裸裸的嫉妒。上天赋予的天赋不好好珍惜,凭什么?恰逢此刻大小姐叶清婉从房间走出,正欲前往洗手间,刘芒灵光一闪,扬了手中的分镜稿:“叶总!老林画了《光之影》的漫画,说是要给你过目呢!”
“嗯?”叶清婉眼睛一亮,快步上前。林宇啊林宇,你每日总能给我带来新惊喜!竟不知你还有漫画之才?
“我去!”林宇脱口而出一句粗口。这刘芒是在玩我吧!你给我记住!然而,碍于体重悬殊,他终究没能阻止刘芒递来的分镜稿。
叶清婉接过分镜稿后,干脆放弃了去卫生间的念头,直接坐到沙发上翻看起来。二十分钟后,当大小姐抬首,林宇望见那双闪烁的眼眸,心知不妙。
“先说好,我全心全意投入电影,没别的想法。”
叶清婉微微一怔:“你怎么知道我要讲什么?”
林宇心底冷笑,你这丫头片子,我连你说梦话的内容都知道。“我要吃QQ糖”、“我要当大明星”之类的。说来话长,这些可都是林宇在飞行途中,趁大小姐熟睡时无意中听到的。他还年轻,没想过要踏上那违法之路。更何况,虽然大小姐已成年,但没有隐秘的海底别墅,也没有防弹的脑袋,他不敢造次。
大小姐虽然不明其意,但从林宇的表情也可猜到不是什么好话。不过,她并不打算让林宇逃避:“你承诺过,要过我想要的生活,而我非常喜欢漫画。”
言下之意,不言而喻。林宇装作不解。事实上,大小姐并非对漫画痴狂,她只是洞悉林宇的懒病又犯,不容许如此才华横溢的林宇将才智掩藏。她的内心,同样充满羡慕,尽管林宇更羡慕她。
“你有何打算。”
“你的作品如此精彩,不让更多人欣赏太过可惜。”无懈可击的分镜,引人入胜的故事,天马行空的想象,华丽绝伦的画风。这不是电影脚本,这是地道的漫画!仅仅浏览这些分镜,大小姐的脑海中已上演了一出生动的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