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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继续的说道2002年面世的遂公盨属西周中期,其上有“天命禹敷土,堕山浚川”的字样。铭文记述大禹采用削平一些山岗堵塞洪水和疏道河流的方法平息了水患,并划定九州,还根据各地土地条件规定各自的贡献。在洪水退后,那些逃避到丘陵山岗上的民众下山,重新定居于平原。由于有功于民众,大禹得以成为民众之王、民众之“父母”。遂公盨的发现,将大禹治水的文献记载提早了六七百年,是所知年代最早也最为详实的关于大禹的可靠文字记录。但文中并无“夏”的字样,禹似乎还具有神格而非人王,因而这篇铭文似乎并不能被看作是夏代“大禹治水传说最早的文物例证”。12

定位奴隶社会

根据马克思历史理论,夏、商、周三代曾被定性为奴隶社会,此观点争论较多。奴隶社会以社会下层的广大奴隶群众为主要生产角色,然而就传统文献记载以及考古发掘工作并没有发现中国上古时期广泛实行奴隶制度的迹象109。卡尔马克思总结古希腊、古罗马和古日耳曼民族的社会历史提论,原始社会的原生形态在向文明迈进时,衍变为次生形态,奴隶或农奴制度取代原始的氏族公社,他认为原始氏族制度的消失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古代的中国,氏族制度并没有消失,而它在很长的时期内顽强的保存着。在国家的萌芽期,原始的氏族公社制度无法承载对广大区域进行有效管理的任务,从而衍变为一种氏族封建的世袭制度。又在西周时期衍变为宗法封建制度。44有效的施行奴隶制度需要一个完善的中央集权体系和一个强大的军事势力,这是夏代不具备的。中国在三代时期曾施行过小规模的奴隶制度,但始终没有达到西方文明的规模。在古希腊的城邦里奴隶人口普遍超逾自由人口,奴隶人口占古罗马意大利半岛总人口的四成以上。三代社会的主体分别是“众人”和“庶人”,尽管社会地位低下,他们还是有家有户的平民,其生产作物通过“贡”、“助”、“彻”赋交于上,而不是奴隶制下的无偿掠夺113。真正的奴隶只是比例占少数的罪人和战俘,他们并没有取代庶民主体成为夏商周社会的主要劳动力,而更多的是用于人祭。

“夏”早在“周”以来、“汉”以前的历史长河中,便是我们族群的一个曾用统称,根据胡鸿先生在能夏则大与渐慕华风一书中的论述,“夏”最早极有可能是“周人”用来自居的政治共同体统称,所谓“诸夏”、“中夏”是也,它的对应面是不在周式统治秩序内的所谓“夷狄”。至于那个商以前的“夏”,不排除它是早期国家夏朝、部落盟主夏后氏、上古族群夏人中任何一个可能性,它的文明发展程度,应当最多与“早商”相当。

至于这个三代之夏的得名,寒鲲更倾向于是“夏部族图腾的转化”,就像其他古国名古地名的来历一样。至于那些更像是“形容美好”的词义唐之宏大、魏之巍峨、夏之华美,难免是后世附会渲染之词,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难免求之过深,不宜奉为圭臬。

不过,“夏”字本身也有“西方”的含义,周人自称诸夏、中夏乃至夏盟,既有可能是在继承商前之夏部族在河洛斟鄩、河东地区夏墟的号召力,也有可能是以“西方伯长”政治地位自居的后续。当然,也有可能是相对于“商”偏居在西方的“夏”本身,与方位“西”在词义上重合的结果。

下图为夏文化遗址分布范围示意图

夏之攀附:胡夏

“夏”作为一个族群统称级别的语词,经过周秦汉之间千余年的层累渲染,以及西周城邦共同体与秦汉大一统帝国的两度持久性、系统性的“认同建构”,彻底成为“华夏文明共同体”的简称,并配合上“用夏变夷”的文化策略,为早期的东亚世界的各个晚熟族群,提供了一套足以实现“文明进化”的捷径。详见胡鸿先生能夏则大渐慕华风一书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