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惊游从信州过来接走姜芙蕖那天,重伤未愈的霍瑾被送去北疆尽头云城,沈家军中。
陆小洲人很和善,没有李茂凶神恶煞,看不起人。
他派了四个人专门照顾霍瑾的饮食起居。
临走前,还好一番热心肠地劝诫霍瑾。
“霍侍卫,小夫人只能是爷一个人的妻子,你就算守着她,这辈子也根本不能得到她,又何必自苦。”
北疆果真风霜凛冽。
秋日里黄沙漫天,空气里是灰尘的涩味,兵士们吃的水都要再沉淀半日才能入口,树叶一夜落满整片院落,分明昨日还虫蚁齐鸣,次日便死寂的没有一丝活物。
霍瑾唇齿里一片酸苦味道,忍耐地久了,又平添一股血腥气。
他们懂什么?
他对小姐从没有想过占有二字。
哪怕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可以和小姐成婚生子,他也不会有那种心思。
他觉得能够和小姐待在很近的地方便令他心满意足。
那种弥漫在空气里的心安,让他沾满血腥的双手都能得到慰藉。
从小与孤独为伴,便觉得苦是正常的。
当小姐出现,他尝到了甜,人生便有了其他的色彩、味道和可能。
可也许他此刻的想法是错误的呢?
若是他是像沈惊游那样的正常男人,他也许就不会这样卑微地贬低自己,也会在小姐朝他伸出手时,用力攥紧。
握住小姐细白软腻的手指,抱紧小姐香甜美丽的身躯,亲吻小姐水红的唇瓣。
他很想亲吻小姐。
日里,夜里,抱着剑守护小姐睡眠,和小姐并肩站立的每一个瞬间。
他都有想过。
男人喜欢女人,是一种追求美丽的本能。
而那种占有弱者,占有美丽的欲望,是权力,是贪欲的象征。
又卑劣,又可怜。
霍瑾抿了抿薄唇,攥紧手指。
脑海中一浮现小姐的脸,那种感觉便又来了——
他其实很想亲吻小姐。
“日后在云城立功,便能升为像我们一样的副将,还有可能升为将军,到时候小公爷帮你在云城建府邸,虽说不能找到像小夫人那样的美人,毕竟北疆条件恶劣,咱们沈家军又不强抢民女,但总能找到可心的人陪你。”
陆小洲自来熟地拍了拍霍瑾的肩膀,笑着安慰,“我也跟过小夫人几天,像小夫人这样的女子,江南也出不来几个。就别做梦了,还是脚踩在地上更容易。”
霍瑾侧侧身子,躲开陆小洲的触碰。
陆小洲尴尬地摸了摸鼻尖,摊开双手,“好了,我不碰。大家都是讨生活,别这么较真。等你养好伤,便要出力。不能想着逃跑,知道吗?”
霍瑾只问,“小姐呢,她好吗?”
陆小洲顿时一个头两个大,敢情刚才说的全都白说。
这人脑子里只剩下姜芙蕖三个字。
“你重伤,差点毁容,想你功夫都在我们之上,也是从小刻苦练的。这些都比不上小夫人?”
霍瑾摇摇头。
陆小洲便起了捉弄人的心思,“听说小夫人有个很好的表哥,你不气吗?小公爷可是气的几天几夜睡不好。”
霍瑾心口烦闷,“我气。”
陆小洲脸色微变,又坏笑,“我就知道你气,原来你也……”
“但小姐喜欢的,我不会有任何怨言,我也不会让小姐知道,我自己藏着就好。”
“你可真是块木头。”
陆小洲被他说的心里还有些难受。
离开前,陆小洲看见霍瑾面无表情地坐在那,心想这个怪人真会心甘情愿在这里建功立业吗?
霍瑾想试一试。
因为他活到如今,并没有真切地得到过什么。
翻开包袱,用祛疤膏抹在脸上伤痕处,霍瑾强迫自己最后一次想小姐,然后就想要在这里重新开始。
云城是最远离梁国的城镇,人口不足千人,却驻扎着数万沈家军。
贫瘠的土地种不出饱腹的粮食,这里的百姓要么入军中换取军粮,要么在另外的城镇贩货做生意支撑家用,再有的便去山中打猎。
霍瑾一边养伤,一边跟着沈家军在山中四处游荡。
“霍瑾,这有个可疑的人!”
张烨用腰刀压着一个人后背,唤霍瑾过来帮忙。
山中巡逻的人二人一队,霍瑾话少,又没靠山,只有同样出身的张烨愿意和他一起。
“我怀疑这是奸细!东霄国那边的来偷取我们的布防图!”
那人长得五大三粗,胳膊上的青筋一根根暴起,是个练家子。
被压着也不争辩,霍瑾走来看了两眼,便用腰刀抬起张烨的刀柄,“放了吧,是个屠夫而已。”
张烨不信,霍瑾坚持,“这里离着云城最远,野兽最多,毒草丛生,他很可能是周围来寻野物回家吃的老百姓。你也知道这里的人过的苦。”
张烨还在坚持,“我们起码到军中去让别人再问问。”
霍瑾摆手,“不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