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长的歌声在峡谷之间回荡着,阿尔斯牵着缰绳摇摇晃晃的前进着,口中念念有词的歌唱着这首歌曲,丽莎作者他身后闭着眼睛享受着正午已过的阳光,当然了还有阿尔斯的歌声,虽说阿尔斯不如专业的吟游私人,但也绝对算不上五音不全。
影也骑在一旁,相比起丽莎,她的乘客就拘谨了许多,始终尽可能不去和影接触,尽可能的让自己似乎不存在一样,也许是奴隶当久了?奴隶引起主人的注意很少有好事发生。
阿尔斯摇晃着脑袋,他喜欢这样的环境,相比起无边无际的大漠,阿尔斯更喜欢这样造型崎岖,堪称鬼斧神工的自然造物。
而阿尔斯的脑子里弗兰兹也喋喋不休的念叨着,念叨着奴隶湾的一切知识。
“你确定不学学奴隶湾语?”“大哥,我已经会通用语,精灵语和北域语了,矮人语都听瑞克骂人学了一大半,你还要我怎么样?真成翻译官?”
“你这家伙,我们的祖先艾西斯.斯塔克是个伟大的学者和诗人,谱写过许多传颂千秋的歌谣,并且也有过划时代的重大发现,而你呢?就像凯恩.斯塔克一样,浪荡无比,只管怎么打。”
“别说教了,我又不是不知道,你说说我们祖先里几个是热爱文学的?而且谁是语言专家?再说了,我现在的知识水平完全可以当学士了好吗?”
是啊,有弗兰兹这样的话唠老师,可以说弗兰兹每次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就像个烦人的小老头。
而就像我所说的,弗兰兹讲课有一个好,那就是直接刻在阿尔斯脑子里,让阿尔斯怎么都忘不掉那些内容,我想全天下的学者们会花任何价钱,求得这样的技巧。
但别人所渴求的技术,阿尔斯却压根不想要,为什么?知道那么多东西不是件什么,这样世间一切都就索然无味了,一点惊喜都没有。
说着,阿尔斯看向了乌索然,“我们现在离庞贝城还有多远?”“还有一周的路程,先生,我们会路经圣城弗拉夫,那里是纳卡什神殿的所在地。”
“万物之母?那是什么?”阿尔斯脑子里问道,“奴隶湾信仰的神,最初是恕赫玛帝国信仰的神明,掌管冥府与生死的神,恕赫玛人对于死亡后的世界有着诡异的执着,所以他们修建了大量宏伟的神庙来供奉纳卡什,以寻求死后的飞升。”
“恕赫玛的帝王们也相信永生之道,他们认为自己是纳卡什选中的人,所以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复活,获得由黄金打造的不朽身躯,进行自己将延续永恒之久的统治。”
“所以各位帝王热衷于修建巨大的金字塔,把自己的财富甚至是自己的军队也埋葬在其中,等待着未来的复活,还记得恕赫玛怎么奔溃的吗?”
“蛮子入侵?”“对,就是因为这帮子白痴花钱太多,导致帝国几乎破产,最后挡不住蛮子被灭了,但蛮子中的一部分部落最终继承了恕赫玛的很多文化,演变为了至今的奴隶湾城邦国家,纳卡什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显而易见,继承了恕赫玛帝国衣钵的蛮子们进步了,最终演变成了现在的文明城邦,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只要这些蛮子们开始思考怎么建立城市,如何建立管理体系,他们就得开始动脑子,最终他们很顺其自然的,就会沿用很多恕赫玛的制度,有的先进,有的.....好吧,至少现在看起来就不怎么先进了。
比如奴隶制就是从恕赫玛时代延续下来的,直到现在还在用,而海峡对岸的人类亲戚们都已经走向工业化了。
好吧,在阿尔斯看来也文明不到那里去,而另一批蛮子就留在了荒野之中,总会有这样的传统保守主义者和激进改革者,任何时期都会有,显而易见,这些蛮子就是前者,不愿改变祖宗的传统和生活方式,继续原始的生活方式,全世界跑着放牧和打劫,某种意义上现在城里的家伙们也差不多了,嗯.........那那些蛮子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