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的尸体,其状况与前两回基本一样,同样是头身分离、剥皮脱骨,死者也同样是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子。
尸体是在西郊一处废弃的民居内发现的,那处民居的房顶已经塌陷了一半,横梁早已破败得不成样子,墙面也剥落了大部分,整个房屋是一副岌岌可危的样子,好似随时可能倒塌。
此地原是一个集市,四周建有民居。将近十年前,简州曾发生地动,益州也受到波及,此处就发生过民居被震塌压死人的惨事。后来,集市迁至他处,附近的居民也陆续移居他处,只留下几个废弃的危房。
发现尸体的是一个中年拾荒者,他于上晌游荡至此处,本想碰碰运气,看能否从废弃的房屋里淘澄些有用之物,谁知一进屋就见到了血腥可怖的场景,吓得他撒腿就跑。
他一口气跑进了城,正好遇到巡逻的官差,便报了案。
林若蹲下来,娴熟地完成了初验,对张子初说道:“凶手的手法与上一次作案极似,且比上次更加熟练,从颈部开始剥至下腹部,剥下的人皮更为完整。”
“死亡时间是?”张子初沉声问道。
“现场残留的皮肉较少,且从尸骨上的齿痕及周围其他痕迹来看,应该是有野狗啃食了部分人骨及皮肉。根据残留皮肉上的尸斑分布及颜色推测,死亡时间约为今日丑时至寅时之间。”林若答道。
“与前两具尸体相比,这第三具尸体还有何不同之处?”张子初接着询问。
林若一边收拾工具,一边回答:“除了人皮被带走得更多外,有一处最大的区别:死者是在活着时被剥皮的。从断口处可知,前两具尸体是死后被剥皮,而此尸体断口处皮肉卷曲,说明剥皮时被害人还活着。”
“此外,此尸骸也缺失了部分头盖骨和腿骨,可能是被凶手拿走了,也可能是被附近出没的野狗啃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