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1章 二抱邓莉君(大章)(1 / 2)港娱:女明星都到我的碗里来首页

和郑西汉寒暄了一阵后,邓莉君又将丁小明带到了另一个西装男处。丁小明瞅见西装男脸上那一丝不苟的刻板表情后,直觉的就认为这家伙可能是个小日子。

果然,只听邓莉君介绍道:“小明,这位西田裕司先生是我在东瀛那边的经纪人。”接着又用日语同西田裕司介绍了一下丁小明。

西田裕司甚是有礼貌,闻言欠身对丁小明微微一躬,用生硬的汉语道:“丁桑,你好!”

丁小明也连忙用日语问候他:“靠你鸡哇,靠你鸡哇!”

邓莉君道:“小明,我打算将你写的这首《我只在乎你》按照你原歌词的意境找人填一份日语词,然后拿到东瀛去发表,你没意见吧?”

“没意见,没意见!”丁小明心道我正愁香江的唱片市场太小装不下我满满的才华呢,你把这歌唱到东瀛去,如果能够成功,岂非是成了反向的文化输出?

在全香江都疯狂翻唱东瀛歌的形势下,我丁小明上演一出倒反天罡,简直牛逼大发了!抗日英雄啊,有木有?

邓莉君早在1974年就签约了东瀛宝丽多唱片公司,当年就以一首《空港》登上了东瀛公信榜单曲周榜,在榜时间长达28周。而她也凭借此曲一举夺得了当年东瀛唱片大赏的新人赏。

此后她在东瀛一直发展的不错,但在1979年遭遇到了“假护照事件”,结果被东瀛限制入境一年,在那边的发展也被打了断。

82年她与宝丽多合约期满,在去年的时候她新签了一家名为“金牛宫”的唱片公司,准备再度杀回东瀛。

这家“金牛宫唱片”,是一家非常小的公司,而邓莉君之所以会和这家公司签约,是因为这家公司的副社长舟木稔是宝丽多的原企划部部长。之前邓莉君刚到东瀛时曾得到过舟木稔的极大帮助。丽君是个重情义的女人,于是义无反顾的签了这家小公司。

在原时空中,这家“金牛宫唱片”一大半的营收都是来自邓莉君的歌曲,即便是丽君离世后,那些歌曲依然源源不断的给“金牛宫唱片”来的收益。以至于“邓莉君”这三个字都快成了“金牛宫唱片”的养老保险了。

正因如此,邓莉君在“金牛宫唱片”中的地位超高,独立性很强。那感觉就有点儿像小凤姐在康艺成音,哪怕是公司老板都不敢驳她的面子。

之前邓莉君被东瀛政府限制入境一年,她其实是憋着一口气的,此番她重返东瀛,是立志要杀穿东瀛歌坛的。

昨晚在演唱会上她听到丁小明唱过那首《我只在乎你》后,有着超高音乐素养的她立即意识到这首歌不仅仅适合华人的口味,在东瀛那边的市场潜力也非常大,是以想将这首歌做为自己重返东瀛的第一把火。

这时邓莉君的助理拿来了两份合同,邓莉君将丁小明让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上,原打算跟他讲讲合同的事儿,但忽地想起了什么,自责道:“小明,真是不好意思,丽君姐见到你来高兴坏了,都忘记给你倒茶了!你想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

“给我一瓶可乐吧,汽水也行!”

邓莉君笑了笑,心说果然还是个孩子,喜欢喝这些甜甜的东西。当下亲从冰箱里给丁小明拿了一瓶可乐,又贴心的替他拧开了瓶盖,放在了丁小明面前的茶几上。

接着她拿起合同,冲丁小明道:“小明,我们来谈谈合同的事儿吧!”原本签合同这种事是无须邓莉君亲自谈的。只是因为她十分喜爱丁小明,所以才主动要求由她来和丁小明谈这些细节。

丁小明扬脖喝了口可乐,听邓莉君说到合同,于是赶紧将可乐咽下肚,道:“丽君姐,昨天我都说了歌曲是无偿给你的,我说话可是算数的!”

邓莉君见丁小明这样说,心中很是高兴,嘴上道:“小明,姐姐怎么好意思白拿你的歌?”

丁小明无奈滴将双手一摊,说道:“丽君姐,我还是个孩子,签合同要有监护人在场才行!其实我今天来只是想看看丽君姐,根本就不是来签合同的!”

一面说,他一面从随身带着的包包里掏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曲谱及乐队总谱,道:“丽君姐,这份是《我只在乎你》的曲谱,这份是我昨晚熬夜编写的乐队总谱……”

邓莉君闻言看了下丁小明的脸,见他的眼眶果然有些黑,心中没来由就是一阵感动:小明说他是我的知己,还真是啊!昨天演唱会结束后都那么晚了,他居然还费神的忙着为我做编曲……

她又哪里知道丁小狼眼圈之所以会黑是因为昨晚吃…吃得实在太凶了,而他所谓的编曲也仅仅是把曲谱从脑子里COPY到纸上而已,根本就费不了什么神。

郑西汉一直坐在一旁看着邓莉君和丁小明二人交谈,此时插口道:“小明,按照香江的法律,你现在签下合同,只要事后监护人认可,依然会被视为有效合同的。”

“是啊!”邓莉君道:“小明,你要是不听姐姐的话,姐姐可要生气啦!”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开始以丁小明的姐姐自居了。

而丁小明之所以在签约的问题上和邓莉君极限拉扯,就是想最大程度的博取邓莉君的好感。现下目的已然达到,于是丁小帅锅就半推半就的签下了合同。

邓莉君见丁小明看也没看就直接签好了合同,显是对自己极为信任,心中愈发的开心了。

她又哪里知晓丁某人的小九九?这货听郑西汉说合同必须得经过监护人的认可后才能生效,那么他现在自是可以大胆盲签。若是事后发现合同有什么问题,大不了再让自己的妈咪不认可这份合同嘛!

邓莉君又怎会想到一个小屁孩竟能有如此的机心?此刻在邓莉君的眼中,丁小明不但是她音乐上的知音,情感上的知己,更是对自己又体贴又真诚的可爱的小弟弟,称呼他为自己的“贴身小棉袄”都毫不过分。

当下她翻开合同,细心的给丁小明讲解了起来。

总的来说,这份版权合同分为两大块,一是国语版的部分,按照的是丁小明在香江的行情价。词、曲、编曲加制作,一共12%的分成,换算到专辑中,是占专辑的1%左右,签字费一万港币。

第二块是日语版的部分,则是按照东瀛那边的行规,作曲给1.9%的版税,而日文版的歌词是用中文的意境来翻译的,所以丁小明算是联合作词,能分得0.9%的版税。

至于编曲和制作,则是支付一笔费用,换算下来大约是一万多不到两万港币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