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以来其实都是没有碰过钢笔的,在他的世界里都是用毛笔,而这里写字基本上不用毛笔了,因为太浪费时间、太浪费精力。
虽然现在这个国家很穷,但不可否认怎么着都比大新皇朝要先进一点。
就拿笔和纸来说,已经发展成熟了。
用纸用笔都非常的方便,在技术上是完全胜任古时候的。
他初来到这个国家时,写字还不是特别的习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练习,也慢慢的习惯了。
现在无论是用圆球笔,亦或是钢笔,他写起来都得心应手。
元学林越看他的字就越激动,“怎么会失望呢,小唐啊,你可是我们全市的希望啊,你若代表我们市里去参加,到时候给我们市里争个光回来,我们全市人民都为你骄傲啊。”
“这有什么好处吗?不想参加。”唐政南拒绝道。
元学林热血沸腾的开口,“不不,你一定要参加,好处多着呢,你个人名誉提高了,我们市政府的名誉也提高了,到时候国家会给你个人颁发奖金,连带市政府也会有奖励,这对我们市来说就是一个好的发展。”
怕他坚持不肯参加,元学林急了,想到叶桑夏后朝她挤眉弄眼,希望她能劝说一下唐政南。
叶桑夏也觉得唐政南这一手好字,若不去参赛那真是太可惜了。
怎么说也是土生土长的山源市人,她私心里也希望自己的市、自己的家乡能出来人才。
于是,叶桑夏没有半秒迟疑的说道,“唐政南,我觉得你的字真的很好,要不你就听元校长的去参赛一下吧,反正你也不会缺一块肉是吧?”
“是啊是啊,你媳妇说得一点也没错。”元学林激动附合,恨不得逼他同意。
唐政南挑了挑眉,笑看叶桑夏,“我媳妇让我参加那我就参加吧,不过媳妇,你可得陪我去参赛,要不然,一切都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