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七夜,是魔界的魔尊,和你男朋友秦朝认识了千年,我们交情还算好,彼此都了解。”
这个泡泡看着好软,为什么就是戳不破呢?
“我随心所欲惯了,又喜欢人界的美好事物,一直幻想着能和人类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后来,我遇到了一个男人,他很好,真的,他很文静很爱笑,笑起来的时候很帅气,我那时只是喜欢看他的笑容……”
千年前,魔尊七夜在魔界待烦了,从魔界去往了人界,被人界的七彩颜色而迷住了。
那时的她,不懂得男女之爱,只是看到男人女人在一起时,感觉很美好,她也想有一个这样子的男人护着她。
但,外表长相妖的她,并不让许多人认同,有的男人只是喜爱她的外表,并不想和她来一场甜蜜。
对于那些对她露出邪恶想法的男人,七夜全部把他们给吞吃了。
骨子里女尊的她,不想让自已变成弱小,她成了一个侠女。
爱打抱不平的侠女,救了一个上京赶考的书生。
书生如潘安再世,温文儒雅,英俊潇洒,才高八斗,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说的不一定是女人,男人也是。
七夜被书生的笑容迷住了,一路护着他进京,一路学着照顾他,然后隐身陪着他进考场,坐在房梁上,看着他,陪着他。
那时的七夜,只想看着他的笑容,只要他笑,她就好似拥有了六界,开心的可以不再做魔尊。那时的她,并不了解男女情,也不知道她现在的行为是什么意思。
书生考中了状元,披红挂彩的出现在她面前,牵起她的手,深情的说:“执手之手,执子之老!”
七夜不懂人界的这句话,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她甩开了书生的手,笑道:“我才不要呢?我才不会变老。”
书生听了她的话,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当场奔跑而去。
七夜不明白他为什么生气,更不明白他为什么晚上不回来。
那天,本是万里无云的日子,到了晚上,却是寒风啸啸,大雨倾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