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阳有很多秘密,但是毫无例外,都是关于曾晓余。
比如说,让齐阳减肥的决心,是曾晓余的一句,她喜欢高高瘦瘦的帅气男生。
再比如,其实他看见曾晓余的第一眼,就对人家一见钟情了。
他从小性格就是大大咧咧的,平时也特别喜欢交朋友,唯独喜欢曾晓余之后,他不敢跟她单独相处,每次都得变成三人行,他才敢讲话。
曾晓余温温柔柔的,平时扎着高马尾,带着黑框眼镜,她长相清秀,从面相看上去,就是一个好学生。
而他,是个喜欢贪玩,平时学习也不用功,上课总是走神的学渣。
他一开始认为,他就这样默默暗恋着,也不错,毕竟曾晓余那样的好学生,是看不上他的。
俗话说,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他的好哥们就看出来了,他喜欢曾晓余,没少在班里打趣他,甚至声音大得整间教室都听得见。
他当时羞的要死,表面上说着不喜欢别多想,其实心里希望曾晓余能听得见。
这也算是一种表白,不是吗?
后面有一天,他妈因为拉货比较忙,中午就不能给他做饭,特地兜里给他塞了二十块钱,说是让他去学校吃。
于是他就和曾晓余,还有慕子初一起去食堂吃饭。
其实原本他是想打两份盆装的一份打包的,但貌似这样讨好有些太刻意了,所以他就打了两份打包的饭。
其实他端上桌的那一刻他后悔的要死,可是曾晓余什么也没说,拿起筷子就吃了。
直到结婚后,她才告诉他,原来她当时也喜欢他。
他们是双向奔赴,真好。
但是婚后他没告诉她的是,因为她当时的举动,坚定了他努力向她走过去的心。
少年的爱,从她拿起筷子的那一刻起,就像野火燎原般,生生不息。
很奇怪吧,他也觉得很奇怪,但是当时就是因为这样莫名的理由,他开始改变。
他开始用功读书,开始刻苦奋斗。
终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他终于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大学开学后,他开始有意无意地追她,后面越来越大胆,再后来,她表白了。
是的,是她表白了。
那一天,下着小雨,他打着伞,手里拿着一束玫瑰,急匆匆地跑到曾晓余的宿舍楼下。
等他到的时候,曾晓余已经在楼下等他了。
正当他想掏出背后的玫瑰花时,他的小余突然单膝下跪,给他一束玫瑰。
她说。
“我喜欢你四年了,齐阳,我们在一起吧。”
那是他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尤其是,他们跟心有灵犀一般,都买了粉色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