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7章 网瘾少年,不忘初心。(1 / 2)少尊主捡回了个疯批Omega首页

在雪棠的催促下,几人迅速地顺着山坡下到了山谷之中。

期间林应璟谨记着自己的战术老师的教诲,一直没有放开手里的枪,反观冲在最前面的Omega,却像是郊游一样放松,那把Alpha为他特意定制的,有着白色的海棠花涂装的Scar-L早就不知所踪了。

于是,在快要到达洞穴口的时候,和秦烨同样身为顶级Alpha的林应璟终于忍不住了,开口提醒道:“棠棠,你的枪呢?

因为行程很短,大部分的虫族也已经在重装机械部队和先遣的特战小队的枪炮之下被剿灭了,所以他们这一行人可以说是轻装出行。

除了秦烨因为职业习惯,让人准备了个野战背包来放他的倍镜和子弹之外,其余的人都没有背包。

而这样一来,冲在最前面的Omega和他身边拎着一把沙漠之鹰的席北崧一对比,就异常奇怪。

“在我这。”可是谁知道,雪棠还没回话,身边的Alpha倒是先开口了,秦烨微微侧了一下身体,给他展示了一下背包另一侧的步枪,弯起嘴角笑道:“棠棠他不怎么喜欢用枪。”

稍微回想了几分钟之前,Omega的枪法,林应璟面无表情地说道:“凡尔赛是要挨打的。”

其实他更想说的是,装逼遭雷劈。

但是想起心爱的Omega,帝国皇太子忍下了这口气,谁让秦烨是江煜的亲大哥,雪棠是他的亲嫂子呢?

“没有凡尔赛。”看着他的表情,秦烨笑了笑,难得耐心地对他解释:“比起枪,棠棠更喜欢用刀。”

“刀?”开玩笑吧?

面对虫族的时候不用枪械这样的远程热武器,喜欢近战冷兵器?

这是什么逆天的喜好?

像是听到他的心里话一样,走在前面的Omega突然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看着他,为自己的Alpha证明:“秦烨说得对,我不太喜欢用枪。”

虽然Alpha答应教自己学枪的时候,是很兴奋的,但是新鲜劲儿过去以后,雪棠发现自己还是更喜欢用刀。

枪械虽然杀伤力强大,但是在近战的时候却一点用都没有,尤其是狙击枪,在被虫族近身以后,跟烧火棍也没什么区别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哪怕现代的人类有成建制的军队,有热武器,却依然在正面战场上伤亡率不小的原因——面对几乎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虫潮,无论是重型火炮还是大口径的步枪,能造成的伤害都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