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三人之行,恐难再归,世事如斯,朋情无常,唯利益恒存,至利可令仇者共谋,此乃人情矣。
然李哲未知,徐光头与傻强间非仅决裂,昔日义兄黄博亦与之交恶,皆因国内喜剧之地,实非众人所想之广,徐光头之崛起,已严重撼动黄博与其圈子之利益。
故两者关系,渐显浮于表面。是以黄博未允前往协会作证,证实《大闹天竺》原属徐光头构思,却被傻强盗用。如今证据难寻,先注册之《大闹天竺》自被视为正统,徐光头之《印固》,非大幅改动,协会断不容许如此明目张胆之剽窃,如此玩法,规则何存?
李哲初无意涉此纷争,然黄博拒证,老陈与傻强同圈交好,知情之下,岂能支持徐光头,故徐光头只得向李哲求援。
见徐光头一脸郁结,李哲提出解局之策:“此事,稍后我便联络强子,夜晚共餐,是非曲直,坐下来谈。应属你者,必归你,如若放任,规矩岂非紊乱,铮哥,此事可安心交予我。”
闻李哲之言,徐光头心安,虽需欠李哲大恩,然李哲愿主持公道,此事自可圆满解决。
傻强接电,立即告知信得过的经纪人宋哲,宋哲劝言:“去则必去,但不可承认,剧本已改得面目全非,非原版,他们无凭据。”
“嗯嗯,悉听尊便,届时照办。”
待经纪人离去,憨厚之容下的傻强,目光冷冽,原欲装傻以拖延电影拍摄,今李哲主持公道,他唯有提前反击,将祸水东引,真当我傻乎乎不知情?
此乃私宴,于李哲家中,傻强未携经纪人宋哲,宋哲亦通情达理,未强随,心虚使然,深知李哲向来厌恶自己。
徐光头未对傻强假以颜色,私下里,他非屏幕上的憨厚,性情暴烈,不少喜剧演员皆有此两面。演傻子非真傻,傻子无法演绎。故李哲不真视傻强为傻,多年混迹,如此境地,谁是傻子,人前人后皆有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