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山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对面的山头上泛起了一丝丝朝阳的红光。
原来是他那两个同伙埋完尸后,发现他还没回去,就四处找,最后才在这个山洞口前,发现了晕倒的他。
据张山的同伙讲,这个山洞其实离他们抛尸的山沟沟,也就两三百米远。
两三百米?
奇怪了……
张山觉得自己昨晚虽然不知道走了多久,但那肯定不止几百米,感觉是走了几公里那种感觉啊……
而且,如果只有两三百米远的话,他们挖坑的时候,应该就能看见山洞里的火光才对。
不过他们也没有时间来讨论这些细节。天快亮了,他们只能赶紧溜走,以免被早起上山打猎或采药的农户撞见。
现在这么一回想,张山突然觉得,自己的钱包,连带钱包里的身份证,会不会就是那个小姑娘趁着自己晕倒的时候给拿去了,然后再放到犯罪现场去的?
可是没理由啊!!!
她是怎么迷晕自己的?
她怎么知道自己就是凶手?
她怎么知道犯罪现场在哪儿?
她又是怎么把钱包放回去,还让警察找不到一丝关于她的痕迹的呢?
不,这不可能……
张山想不明白,死也想不明白。
他有些痛苦的低下头,试图吃力的用带着手铐的双手抱头,然后说道:
“警官,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真的就是我说的这样……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钱包是什么时候掉落的,我要是知道到的话,我能不捡回来吗……”
“张山,实话告诉你,我们去过你所说的那个山洞。我们仔细查过了,痕迹科的同事找了大半天,根本就没有发现任何人类生活过的痕迹。没有任何人类生活物品,没有人类毛发皮屑,也没有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