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0年,欧洲的猎巫运动终于逐渐走向尾声,每日都要从恶毒的麻瓜手底下救人的欧洲女巫们早已疲惫于应对这三百年的荒谬,欧洲巫师界终于逐渐从麻瓜眼中消隐而去时。
在遥远中国,却刮着一股大兴妖术的风。
彼时正值清王朝稳固时期,又是国家富足,风调雨顺的一年。对平头百姓来说,不苛税不闹荒就是要烧香拜佛的好时代,天大的坏事似乎就剩下被地痞流氓找茬这一件。
在皇帝鞭长莫及的云贵地区,对中国巫师而言,眼下正是她们主导的时代,各民族有足够的自由与时间相互学习和传承,巫术正是生机勃勃的青春成长期。
若是遇到以权势压人、拿威作福的地头蛇,只要让巫师出手,便能轻飘飘废了他一条腿,在他喊娘哭爹地求饶说不敢再犯时,再“好心”地给他解咒。
即使遇上这种事,朝廷命官也不敢管,送钱陪笑着把巫师请走后,还得再罚一次狗仗人势的罪魁祸首。
那时的中国巫师,端的就是为所欲为的架子。
书里说的故事便是在贵州,有一个作恶如山的村霸,几乎所有人遇见他都惧形于色,仿佛是看见了一只正在扭动的狂暴巨兽,因为下一秒,他就会掏出尖刀刺穿某个人胸膛,或者扑上来劫走幼童或家禽。
他是最残暴的恶徒,终日与混乱和毁灭厮混,自从他和他的母亲搬来这个不出名的小村落后,村落几乎一日不得安宁。
当地的村民并非不是没想过反抗,她们报过官,村里所有人亲眼看着村霸被官兵绑走,又亲眼看着他被乱棍杖杀。
可不出五天,处刑他时留在地上的血都还没干,那个村霸不知如何又活了回来,还抢走了村东头书生家的小厮,掳回家继续施暴凌虐。
村民们还试过自发地组织几个青壮年,将村霸敲晕后,套上麻袋,绑了石头丢河里,结果还没过去几天,村霸依旧青天白日地出现在市集,大摇大摆地砸摊贩,吃霸王餐,浑然无事。
村民们叫苦不迭,当地官府判了又判,杀他的手段换了一批又一批,每次“死亡”后的村霸都会再次“复活”。
有人觉得纳闷,去寻找他的尸身想一探究竟,无论是捞出已经沉入河底的麻袋,还是挖开多人埋起的数米深坑,结果都是一无所获,原本该放置村霸尸身的地方空无一物。
村霸并非借尸还魂,而是实实在在的肉体不湮。
最后实在没辙,小小的县衙里没有能人可以收他,只能上报抚军。
抚军得知天底下竟有如此藐视皇威,装神弄鬼的恶徒,当即震怒,下令把村霸拉来斩首,他亲自防援(监督死刑,防止劫刑场或意外事件),又命人将身首分别抛得远远的。
可这仍是无用功,三天后村民们再次见到死而复生的村霸,只是这次他的脖颈间多了一条红线。
他就像是地狱孕育的野兽,不死不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