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听说沨家的诗会办大了了。
沨知府奖励起了赏银。
如此一来,很多人都开始跃跃欲试了。
“你不是极其怕冷吗?这么冷的天,为何还要出去?”夜漓不情愿的说道。
夜九用块毯子裹住它,道,“我倒是想多得一点赏银,好做路费,你知道的路上要开销。”
胖家伙一听,点点头。
夜九如一阵风似的离开客栈。
寒风,大雪。
全然不曾影响她的行程。
没一会儿,他们依然至沨府。
沨家的诗会办在沨府对面的诗楼,诗楼内外已聚集了很多人。
夜九进来时有一些人望向她。
她知道是因为她极长的发。
这一头长发总归是惹人注目了些儿,加上一个少年模样的人抱着一只胖猫也让人觉得很奇怪。
见有人看他们,夜漓象征性地揉了下胖脸。
看什么看,大爷我很好看,我早就知道了。
这胖猫眼里的不屑,让人啼笑皆非。
也只是安静了一瞬,那些人又各自谈天说地去了。
诗楼里很暖和,今日估摸着襄城的文人墨客,有名望的,没名望的,都来了。
“这位小兄弟。”
夜九正闲逛着,忽见一男子朝她走来,她还未回头,只闻到一阵脂粉味。
是个敷粉的男子,看着估摸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看着清秀中透着一股妩媚,不,应该说细看之下,眼角眉梢带着一丝别样风华。
这人见夜九生得极好,气度也与人迥异,故前来搭讪了。
原来是襄城清倌院的小倌,到了二十出头的年纪,已经算是院子里的大龄人了,开始为自己今后做打算了。
一般这种面临着芳华将逝,做皮肉生意的人,会找一个看着年纪小的,好掌控些个儿的少年做后半生的依靠。
芳华只一眼就相中了夜九。
从夜九站在诗楼外停了那么一会儿,他就注意到了她。
芳华十二岁进清倌阁做小倌,接客八年,阅尽千帆,还是头一次见这般人物,比他们的襄城知府还要有气度和风骨的少年儿郎。
与其他小倌不同,芳华有诗名在襄城,故得沨知府的礼遇。
年至二十,依然是清倌院里数一数二的小倌,风华未改,才情依旧。
虽然这男子敷粉,让夜九觉得有几分不习惯,但聊了几句,突然发现这人很会聊。
既不会无话可说,也不会抢着说话让人无端反感,这的确是一个聪慧且富有才情的男子。
这诗会里题目是一道接着一道,不一会儿就有着朱子深衣的学子跑来了。
“新题,是个情字。”
那学子展开画轴,就见画卷之上墨笔书着一个巨大的“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