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顿轻声说道:“记者小姐,我虽钟爱那片广袤的天空,却无力挣脱这牢笼。”
他渐行渐远,身影在皎洁月光的映照下,竟扭曲成一只狰狞的怪物。
“诺……”爱丽丝的呼喊尚未完全出口,一只手突然捂住了她的口鼻。
“嘘。”奥尔菲斯现出身来,他身着一袭白金色礼服,繁复的花边和拉夫领尽显其骄傲与尊贵,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眼镜上系着一条细线,更衬得他华贵而优雅。
奥尔菲斯松开手,问道:“记者小姐,你认识他?”
“是的,我曾采访过他,他是一场灾难的幸存者,所以有些印象。”
“那又如何?”
“记者小姐难道不觉得,他与追杀我们的人极为相似吗?倘若我的推断无误,那个手持矿镐的怪物,便是勘探员的第二人格。它是由主人格的所有不甘、压抑的怒火和痛苦所滋生的。”
爱丽丝质疑道:“奥尔菲斯先生,这可不是小说中的世界,第二人格怎会拥有自我意识呢?”
奥尔菲斯掏出随身携带的本子,兴奋地说道:“真是有趣的结论,又给了我新的灵感。”
借着那微弱的月光,奥尔菲斯专注地记录着自己的灵感,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与爱丽丝记忆中儿时的玩伴完美重合。那一瞬间,爱丽丝几乎认定,他就是“他”。
激动之下,爱丽丝不禁脱口而出:“奥菲。”
然而,全神贯注的奥尔菲斯并未听到她的呼喊。爱丽丝以为自己认错了人,不愿再多言。
但奥尔菲斯给她的感觉如出一辙。
爱丽丝斗胆问道:“奥尔菲斯先生,这是你的真名吗?”
奥尔菲斯合起本子,嘴角微微上扬:“真名吗?是的。”
小说家奥尔菲斯,宛如一颗在小说界冉冉升起的耀眼新星,他的一部部悬疑题材小说宛如夜空中璀璨的繁星,赢得了众多读者的喜爱,也为他带来了丰厚的版税。
可观的财富和声誉令小说家奥尔菲斯成为了旁人眼中如日中天的青年才俊,也令许多人对他的过往经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滋生了许多的传言。
有人说他家庭美满,有人说他离群索居,奥尔菲斯并不在意旁人的议论,这只是眼红妒忌传来的谣言罢了,那如影随形的噩梦,才是他最关注的问题。
因此,当那封邀请函宛如天使的羽翼飘然而至时,他深知,自己已无回绝的借口。
踏入那片森林,邂逅另一位同样驱车而来的人,车辆无法深入,只得停泊下来。
两人纷纷下车,奥尔菲斯望见下来的竟是一位女士,不禁有些讶异,原本以为是应邀入庄园的人,瞬间便失了攀谈的兴致。
但她那如金色阳光般闪耀的长发,却令他情不自禁地走上前去,打破这令人尴尬的沉默。
交谈过后,奥尔菲斯这才知晓她是不请自来,并未收到邀请函,这不禁让奥尔菲斯对她萌生了浓厚的兴趣。
坊间对庄园的传闻可谓是众说纷纭,真真假假,难以分辨,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便是唯有收到邀请函,方可进入。
这位天真烂漫的记者小姐,妄图破除民间的流言蜚语,将真相公之于众。
如此幼稚的念头,就像她这般想要探寻真相的人,除了前赴后继地前往庄园送死,以证实庄园有妖魔鬼怪之外,还能有何作为?
进入“不归林”,遭遇手持矿镐的怪物,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成功地避开了他的追杀。
奥尔菲斯这才对爱丽丝有所改观,原来是位智勇双全的记者小姐。
奥尔菲斯说道:“记者小姐,我该如何称呼你呢?总不能一直叫你记者小姐吧?”
“我叫爱丽丝·德罗斯。”
爱丽丝的目光犹如钉子般紧紧钉在奥尔菲斯的眼睛上,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她这般做法委实失礼,但别无他法,万一是他呢?
这个念头虽天真至极,即便可能性微乎其微,她也要寻求一个答案。
“爱丽丝?真是个悦耳动听的名字。”
爱丽丝试图从奥尔菲斯的眼神中捕捉到一丝波动,但令人遗憾的是,他真的并非“他”。
而诺顿的肺病也愈发严重,如恶魔的獠牙般日夜啃噬着他的身体,他不仅继承了父亲的身份,也承袭了父亲的肺病,最终恐也会如父亲般死于肺病。
诺顿又开始咳嗽不止,最后咳出血来。
是因为烤肉的原因吗?
但是真的好喜欢吃肉啊,这是他吃过最奢侈的食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