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式的前身是前苏联的T-33手枪,五一年引进国内,改良优化之后在五四年大批量生产。
这也是五四式这名字的由来。
从五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五四式大批量被用于军警配枪,不过在步入二十一世纪之后,这枪就逐渐被淘汰了。
或许现在还有一些地方军警在用五四式,但绝对不会是北平这个首都。
是以当这为首之人露出腰间的枪时,董智华脸就更绿了。
之前他觉得这人多少有点儿疯,居然敢在北平把人劫走。现在一瞧,这哪是有点儿疯啊,这整个是一疯狗!
“那个……小古啊,你冷静一下,我去办点儿事,你先走回……”
古震鳞爽朗一笑,“没事儿,你把车钥匙给我就行,我先回去。”
这话说的董智华一愣,这小子不是说他不会开车吗?
没给董智华回话的时间,古震鳞大步上前。然而走到和这瘦小男人半米远的时候,他身后那小胡子立马拦到前面。
“哎!离我大哥远点儿!”
古震鳞眯眯眼,大哥?
这他妈更不像警察了。
“咳咳!小潘,怎么跟人民群众说话呢?”瘦小男人清了清嗓,使了个眼色,“回头让老杨再过来接咱们一趟。”
他不想和古震鳞起冲突。
说实话,大个子他不是没杀过,但是今天这个大个子和以往遇见的都不一样。
以前遇见的是虎狼,看着凶狠,可也就是一枪撂倒的事儿。
今儿晚上这大个儿,给他的感觉更像是一条蛇,稍有不慎就能把自己给毒翻。
小胡子莫名其妙的看了一眼自己老大,没吭声,默默退到身后。
古震鳞走到两人面前,从略显懵懂的董智华手里接过钥匙,随后看向那领头的瘦小男人。
“警察同志,你可得好好审审他,大半夜的背着老婆出来喝酒,这不是好人呐。”
瘦小男人笑了笑,“我们都是公事公办。”
“嗐,我的我的,不该跟人民公仆开玩笑。”古震鳞懊恼的拍拍嘴,随后伸出手来,“实在不好意思啊,警察同志。”
这手可真够大的……
念头一闪而过,瘦小男人握住了古震鳞的手,“都是为人民服——”
“务”字没说出来,只见对方那只大手忽然狰狞起来,剧痛瞬间袭来,仿佛指骨都被捏成齑粉。
瘦小男人目眦欲裂,大吼一声。
“潘子!”
小胡子面色一变,腰间抽出一把小刀就朝古震鳞划去。
古震鳞脖子后仰,撤身的瞬间把手一抻,只听“咔嚓”一声,瘦小男人的一条胳膊就被拽脱臼了。
“草你妈的!松手!”
就在卸掉对方一条胳膊的时候,一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自己。
阴维脉,通!
念头转瞬即逝,热流迅速再次涌上。
身体机能全面提升,古震鳞以比之前更迅捷的速度猛然飞起一脚高踢过去。
这一脚带着残影引入墨色,就在瘦小男人感觉到一阵风扑来,他立马扣动了扳机。
“砰!”
这一枪不知惊醒了三里屯多少人,就连原本持刀冲上来的小胡子也被吓的顿住脚步缩了一下头。
枪响之后,就是物什落地的碰撞声。
这一脚正好踢在了瘦小的男人的手腕儿上,子弹擦着古震鳞的头发过去。
高手对决的胜负往往只分于寸秒之中,在瘦小男人要去捡枪的时候,古震鳞近身变手为爪半扣,抡了个半圆,挤着风儿扑向他耳朵。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