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已经暮色黄昏,时有旅人孤独行走在风尘滚滚的江湖大道上,尘土已经掩盖了他离开酒肆的脚步,此刻正是离人愁黄昏之时,值此,当有琴曲当有对酒当歌的情怀
此际,三王子在雅雅的亭子里,听曲安坐,不知何时来了一对抚琴的父女,此刻正在雅雅弹奏小桥流水人家。
三王子确实是个会享受之人,那么短时时间便找来的雅乐,可见楚人好琴乐名不虚传,尤其是上层贵族的必备享受。
然,亭内三王子却是闭目休憩状,他在盘算着时间,对,要做大事之人,对一件事情的时间把握必须敏感,必须把握到分秒之间。桌面酒还散发着热气,而黑衣黑服架着下夏神算的马队快马加鞭的,正在赶来。
不急,来一曲“围歼”
请君品一壶美酒,且听那瑟瑟琴音里里暗藏的杀气和吾平生的抱负
三王子平素,在庙堂里的风评一般。
一般人都知道他是大王子最忠实最勇悍的先锋,没人知道他,时常独坐在自家的后花园,就如现今这般,临风听琴曲,听得是十面埋伏,闭目冥想的是登天之途。
野心,从来都是需要实力做支撑的。
三王子明白一件事,庸人便是想着靠某个人来成全自己的际遇,而唯独那些能成大事者明白,只有自己朝着既定的目标去做一件事才能成全自己。
这便是庸才和天才的区别。
所以,此刻快哉风里,他在等人也在音韵里放飞激扬的情绪,但是他是很能控制情绪的人,如此之人,又握着楚国最强大的一部分权利,加上王子身份,着实让人惊惧。
可惜没人,没人知道他的野望。然,从今天开始,他便是要展露他的风采了。
这次是一次绝佳的机会。
错过了,就难以翻盘,但是妙算无双的策士,已经为他量身定制了最好的方案。
假若不能杀死质子,起码也得把大王子的绝杀之子让质子兑掉,那个绝杀之子,想到那个可怕的气息,三王子闭眼听琴乐声的心绪有些不宁,他的睫毛便抖了起来
他见过那个大王子手下的刺杀王牌,那是个世间少见可怕的刺客。
那时,他见过一次,便知道此人未除不可妄动!
能令三王子这等如此心计狠辣之人惊惧的角色,必是青年质子此行归途里,最可怕的遇见了。
琴曲里,想到青年质子行将遇见此人,三王子脸上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而琴曲的“围歼”正在奏响,那个人此际在昏黄里应该已经盯上了途人,途人便是质子。
“希望你坚持久一点,不要那么快被杀掉,最好和那人两败俱伤,最好被活捉到我面前来。”
最强大的心腹死士已经尾随着质子之后,只待大王子的那只最可怕骁勇的暗手出手,他的死士们随后便出手,干掉那个三王子心中的阴影,然后活捉质子到他面前。
他仿佛看见了一只受伤的老虎,蹒跚而行。
身后远远的跟着一群饥渴的饿狼,不远不近悄悄的跟着,在等待猎物颓废之时扑杀上去,将之碎尸万段!
铮一声!他用力狠狠握紧了酒杯
咔嚓,一下,杯子化为粉末。
“报,人至”
他霍一下站了起来。
“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