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之后,也就是周三,张笛今天不用出外勤,除了写几份文件,没有再安排其他的工作。
法律意见书,是比较容易书写的一种文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
起诉状,是提起诉讼的一个重要文书,需要向法院说明的要点,当然就是说清楚原告的诉求,以及事实、理由和依据。
这些都是家常便饭,比较基础性的工作任务,当然也存在难以下手的时候,便会让你写不出来,或者就算是写出来了,递交给领导查阅,也会被打回来的。
张笛目前所在的组的组长是朱明军律师,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虽然说话圆滑、兜圈子,但要求也很严格。
说起来,张笛可以独立办案之后,算是被双重领导,这种模式是很奇怪的存在,陆晨阳作为好几个组的老大,却也经常直接分配任务给她,而朱明军其实才是她真正意义上的直接领导。
就因为这点,朱明军对她有些不爽,虽然不敢明着欺负她,但是偶尔也会搞点小动作。
上午十一点的时候,张笛就写好了一份较为复杂一些的法律意见书,是关于一家房地产公司经营决策的问题。
一早上,张笛水也没怎么喝,洗手间也没怎么去,就认真地待在座位上拟写。
她花费较多时间去翻阅这家公司的背景和业务规划,以及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是当下较为热门的政策。
看起来薄薄的十页左右的文件,却承载了诸多心血和努力。
张笛检查了好几遍,确认没有错别字和逻辑不通的地方,发到到朱明军的邮箱后,才起身走向他的位子。
“朱律,那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律意见书,我写好了,刚也发到您的邮箱了,麻烦您审阅。”
“我知道了,先看看,有什么再跟你说。”
对话的那个人,盯着自己的电脑网页,鼠标在几个网页之间,点来点去的,敷衍地回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