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滑的长发经过君南烛的巧手,绾成了两个俏皮的发髻。
流苏簪子别在上面,美艳不可非凡。
林予禾穿越到这里已经整整半年。
从最开始的干巴猴,被养成了如今的精致娃娃。
甚至身高也从最开始的一米五几,长到了现在的一米六二。
这其中,君南烛功不可没。
明明他最开始的目的,只是想找个小村子,继承早死妻子的遗产养老而已。
结果现在老没养成,养上了媳妇儿。
从十指不沾阳春水,进了厨房就炸锅的废物总裁,成了如今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打的了内——奸挽的了发的绝佳好男人。
这跟他最开始理想的生活差距有点大,但君南烛甘之如饴。
爱人如养花,他想将林予禾当做娇花一样呵护。
不让她受到一切的伤害。
但君南烛也知道,林予禾绝对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她是地里的婆婆丁(一种能吃的野菜,也是蒲公英没开花的时候。)。
在外经得住风吹雨打,在家经得住‘吃’。
但是归根结底她都是一朵花,君南烛想用自己最大的能力,爱她,保护她。
“阿南,这段时间周围的嫂子们没少帮我们,我去给她们送一点儿咱们自己做的年货。”林予禾拎着一个满满登登的小竹篮就往外跑。
距离除夕还有一个月。
家家户户已经开始炸年货了。
整个军属大院都弥漫着炸货的味道。
林予禾的小篮子里装了一些她做的肉脯和君南烛做的糖糕。
这段时间她们家里改造,有时候没办法做饭,都是周围嫂子们连带着给她们一家也做一份送过来。
林予禾心里很是感激。
“你慢点跑,我陪你一起去!”君南烛焦急的擦掉手上的水,就要往外跑。
林予禾的声音渐渐变远:“不用!我自己去!”
她的声音里带着无尽的雀跃。
在家属院生活的这段时间,是她穿越到这里,过得最开心的一段日子。
当然,除了有人找麻烦之外。
看着拦路的金珠,林予禾的心情瞬间跌到了冰点。
怎么哪里都有这讨人厌的玩意儿?
“呦,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哪里来的封建古人呢!有好好的衣服不穿,穿古人的披风!”金珠嘲讽完,还不忘显摆自己的新衣服,“唉,也是,你这种穷酸的人啊,也就只能穿一些古人淘汰的玩意儿,不像我,能让我爸托人在国外给我弄到这翻身的衣服。”
林予禾看着金珠这一身装扮,有些一言难尽。
她的审美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难以言说。
豹纹羽绒服配上黑色大棉裤,没有短裙搭配,这半身羽绒服根本挡不住棉裤的走线。
她的脚上穿着一双紧紧包裹着小腿的高跟皮靴。
脸上化着类似于烟熏妆的死人妆。
这要是大晚上出来,能给人吓得半死。
林予禾记得之前在小洋楼的时候,尤物也穿过类似的衣服。
只是尤物那一套让她看起来风韵犹存,金珠这个就.......
有点上辈分了。
“土包子,没见过这么翻身的衣服吧!眼睛都看直了。”金珠自认为妩媚的冲着林予禾翻了个白眼,她的姿色,是林予禾不能比的!
“你说的翻身,是fashion吧?时尚的英文?”
金珠懵了一下。
应该是吧?
一阵寒风迎面吹来,将金珠身上那劣质的香水味全都吹进了林予禾的鼻子里。
呛的她直接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