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离法令将所有的教堂财产变为公共财产,并且把宗教教育从学校去除;巴黎公社失败之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一直等到1880至1881年费里法案(Jules Ferry laws)和1905年法国法律才重新实行这一法律,它们确立了法国的政教分离原则。公社允许教堂继续从事宗教活动,但条件是他们必须在夜间向公众政治会议开放教堂。与街道和咖啡店一起,教堂成为公社另一个主要的共同分享的政治中心——情境主义运动在它的建筑主张中不会忘记这一表述。其他计划中的立法还包括教育改革,它使将来的教育和技术培训向所有人免费开放。
其实他们的这些法案早在前几年之前我就已经开始实行了,但是只不过是皮毛上的改革罢了,要论真正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改革还得看法国的巴黎公社。一些妇女组织了女权运动,继续了1789年和欧洲工人起义的政治主张。这样,纳塔莉·佩琳·勒梅尔(Nathanie Le Mel),一个社会主义的装订工人,一个年轻的俄罗斯被放逐者和卡尔·马克思的伙伴于4月11日创建了“保卫巴黎和护理伤员妇女联盟”。鉴于相信她们针对男权制的斗争只能在一场全球的针对资本主义的斗争之中实现,联盟要求性别平等,工资平等,妇女的主动离婚权,世俗指导(非牧师的)权和女孩的专业教育权。她们还要求抑制合法妻子与情妇间的区别,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之间的区别,废除妓女——她们实现了关闭“maisons de tolérance”(合法的官方妓院)。妇女联盟还参与了几个市政委员会以及组织了合作工厂。着名人物如路易斯·米歇尔,“蒙马特尔高地的红色处女”参加了国民自卫队,后来被送到新喀里多尼亚,象征着数量很少的妇女在起义事件中的积极参与。国民自卫队的一个妇女营在镇压期间保卫了Place Blanche。
公社领导们的工作负担都非常之大。人们期望议会成员们(他们不是“代表”,而是委任的,理论上来说,随时可以被选举人取消资格)像提出那些立法的法令一样提出一系列行政的和军事的法令。大量围城期间在各街区为满足社区需要(小卖部,急救站)而建立起来的非正式组织继续兴旺并与公社紧密合作。
同时,这些地方议会通常也在当地工人的领导之下追求他们自己的目标。不管公社议会的正式改革,作为一个整体公社的这些成员们是更加激进的革命者。革命倾向表现为蒲鲁东主义——一种偏中间的无政府主义的早期形式——成分混杂了国际社会主义、布朗基主义,以及更多的自由主义共和派。巴黎公社一直被无政府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者歌颂,部分原因也是这种政治趋向的多样性,高度的工人控制和不同革命派别之间的紧密合作。
对于经济方面也是值得我们国家在现在的制度上可以仿照和尊重的,巴黎公社在经济方面的措施,主要有:“对资本主义企业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剥夺。公社设立专门机构对铁路运输和军事工业的生产实行国家的监督,颁布法令将逃亡资本家的企业交给工人合作社经营,拟订了建立工人合作总社的计划。对于厂主没有逃离的企业,由公社派人进行监督。此外,还取消了教会的经济特权,宣布废除国家用于宗教事务的一切开支,没收教会财产归国家所有。”
对国家机关做了重大的改革。公社专门成立了管理经济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粮食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和劳动、就业及交换委员会。同时,对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实行了新的工资制度,取消了高级官员的高薪俸和额外津贴,并提高了低收入者的工资额。
对工人群众的生活状况和劳动条件尽可能加以改善。相继颁布法令提高工人工资,宣布工资必须全部交给工人,不许企业借故克扣和无理罚款,已扣、罚的必须如数退回。为了消灭失业和免除中间剥削,取缔了帝国警察局设立的“职业介绍所”,成立劳动就业登记处。在改善工人劳动条件方面,公社颁布了禁止面包坊工人加夜班的法令,提出了劳动者八小时工作制的原则。他们为了广大的劳动人民提出了八小时工作制度,连我都还没全国大规模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度,所以我决定等到打完以后我立刻修改圣旨,去改八小时工作制度。
对城市贫民和其他城乡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充分予以照顾,尽量解决其实际困难。公社取消了私人开设的借贷处,禁止高利贷者进行重利盘剥。一般债务都采取延期3年、分期偿付的办法,并且不计利息。还下令禁止当铺出卖过期的典押品,并将价值20法郎以下的小额抵押品归还给原主。公社废除了自10月到次年年6月的全部房租,如果已经缴付则作为将来应付的租金。对于逃亡房产主的房屋,没收后分给无房少房的人居住。公社还制订了抚恤伤亡的公社社员和军人家属的条例,设立了救济贫民的机构并拨出专门款项发放给穷人。为了保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公社采取了各种措施,包括对面包实行限价销售等。此外,公社对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十分关切,明确宣布了“把土地交给农民”的主张,并且提出要免除农民的战争负担。
巴黎公社的上述经济措施,对于广大无产者和劳动人民是极为有利的。当然,由于公社存在的时间很短,这些措施实行的时间也不长,不可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其中有一些措施,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实行。但是,它们的意义是重大而又深远的。另外,也应该看到,巴黎公社的经济政策还是有不少欠缺和失误,其中最为严重的错误在于没有对法兰西银行加以没收,这样不但不能解决公社自身的财政困难,反而让凡尔赛政府获得了巨大的财力支持,用来对公社进行反扑,从而导致了公社的失败。但是有些方面还是不能有模有样的找搬过来,那还还有点风险的。
而在教育方面,公社成立后,即采取了使劳动人民彻底获得解放的重大政治措施,改革国民教育即其中之一。3月29日公社成立相当于政府部一级的教育委员会,着手改革教育。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免费普及世俗教育的法律草案4月20日教育委员会进行机构调整调整后的委员会由第一国际成员工程师医生——瓦扬主持工作由于公社存在的时间较短,没有来得及发布一个正式阐明它的教育方针的纲领性文件,但公社委员会在接见群众性组织新教育社的代表们时,就新教育社提出的学校与教会分离,按照科学的原则办教育和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等主张,明确表示公社完全赞同本着这种精神对国民教育进行根本改革。
教会势力是法兰西第二帝国的重要支柱,是奴役人们思想的精神枷锁。当时,法国的学校均操纵在天主教会手中,充满着浓厚的宗教气息。公社于4月2日发布教会与国家分离的命令,逐步接管学校,使教育世俗化。这一措施遭到教士们的坚决反对。他们拒不交出学校,后在武力威胁下,才离开学校。接着,公社清除了学校中的宗教崇拜物品。规定学校用“自由,平等,博爱,正义,共和国”等口号代替一切宗教性的题词,取消教义问答课和赞美诗课,用世俗教师代替教士教师。巴黎公社力图普及免费义务教育,使教育成为每个儿童都能够享受到的权利,这成为家长、监护人及社会的义务,并强调教育事业应该由国家来办理。
公社希望对下一代进行“科学的完整的教育”和“职业教育”。科学的完整的教育就是向下一代教授人人所必需的知识,使他们成为“能够发挥自己的一切才能,不仅能用手工作而且能用脑思考”的完人。职业教育就是使年轻人具有一种用以谋生的好手艺,把他们理性地引导到劳动的道路上去。为此目的,巴黎公社号召凡愿意传艺的、年龄在40岁以上的工人,到各区政府登记。并且号召现代语、科学、绘画、历史等学科的教师,给这种新型的教学以帮助,搞好劳动教育。公社十分关注下一代的品德教育,要求把他们培养成为一个热爱祖国并为祖国的事业而英勇献身的“好公民”。此外,还要教育年纪小的公社社员像他们父辈一样忠诚勇敢和憎恨压迫。
巴黎大多数教师年薪只有700到850法郎,教师助手只有400到550法郎。女教师更差,不超过650法郎;助手只有350到400法郎。公社注意到教师的薪水太微薄,并认为他们肩负着培育人才的重任,应当受到社会的尊敬。5月18日教育委员会决定提高教师的薪水,规定教师的最低薪水每年为2000法郎,助理教师为1500法郎,男女教师同工同酬,薪水平等。此外,公社对学前教育、校外教育,也很关切和重视。可惜,由于公社存在时间较短,没有来得及对高等教育进行改革。
巴黎公社虽然仅存在短暂的72天,但它在战火纷飞的困难条件下,对教育所做的重大改革,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马克思曾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对巴黎公社的教育作了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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