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直在走,像永不停歇的钟表。
它不会因为快乐而放缓脚步,也不会因为痛苦而加快进程。
宋知黎就这样一天天在痛苦中麻木,她遇见了她人生中很重要的人,重要到改写了她的人生。
可那人仍旧无法改变青春时期最仓皇无助的她。
许安然对她来说,是朋友,是战友,是扒开晦暗污泥救她重回希望的光。
可偏偏不是那个让她心动的人。
宋知黎重来一次以后,经常忍不住这样想:如果她喜欢的人是许安然就好了。
如果她喜欢的是许安然,这样后面的事就不会发生,或许她和许安然都能好好的。
而不是一个在现实生活中痛苦无比,一个在幻梦世界中溺亡难醒。
可心动这件事本身就是不讲道理的,更没有准确的科学原理。
它不会因为彼此相处的时间长,就让两个人毫无疑问地爱上对方。
爱意萌生,可能就是一个瞬间的样子,一个动作、一个眼神足矣。
而宋知黎遇见的那个、不跟她讲道理的人,是纪司南。
那时的她为了寻求生存,每天麻木度日。
头发不能随心意的扎起或披下,因为无论怎样都会被人说在作怪。
呆滞的眼神只有在看见许安然和王萌萌时才会发生一点变化。
身上穿的衣物,只能保持最基本的洁净,最好连香味都不要有,否则都会给讨厌她的人以把柄欺负她。
宋知黎心里其实清楚,这些都只是那些人的借口,只要他们想欺负她,无论怎样都能找到理由。
但她还是屈服了这些小规则,为了能让自己过得没那么难受。
她就是以这样狼狈的姿态遇到了救世主一般的纪司南。
那次是一直欺负她的小团体想玩点大的,于是喊了校外的混混在放学的路上堵她,毫无预料的她理所当然陷入绝境。
在她被人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纪司南突然出现,给为首的混混来了一脚。
混混完全没有防备,向后飞倒,还是随行的小弟搀扶才勉强忍着痛从地上爬起来。
“哪儿来的不要命的小子,多管闲事!”
宋知黎艰难地睁开被血污糊住的眼睛,窥见了他的模样。
在场所有人,她和那些小混混都只是青涩的孩子,只有他,就连随意解开的衬衫扣子都散发着成熟。
宋知黎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气质完全超脱于年龄。
纪司南冷着一张脸,“的确是多管闲事,但我今天心情不好,偏偏想管一管。”
他浑身散发的冷冽气势太过骇人,小混混面面相觑,瑟缩着不敢上前。
为首的大喊一声,“看个屁!赶紧上啊!”
小混混一齐扑向他,在宋知黎眼里无论如何都无法战胜的存在,在他面前却像虚张声势的小孩一般。
三两下他就能解决一个,在把所有的小混混撂倒后,宋知黎看见他白皙的骨节擦破了皮。
除此之外,便只有微微喘息的薄唇。
他冷漠的神情没有任何变化,就好像刚刚出手打人的人不是他一样。
宋知黎看见他烦躁地甩了甩手,她想开口跟他说话,嗓子却像被塞进去一大块灼热的炭火,只是吞咽口水都是令人难以人忍受的痛。
可这样的好人,她总要道谢。
她费力地支起身体,想从地上爬起来,下一秒却眼瞳一缩。
就在他身后不远处,她瞥见一点寒冷的银光。
为首的混混掏出了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