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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别墅的主人?

“哥们儿,你能不能憋装犊子了,啪啪的来回按开关的有意思么?不知道的还以为在看九十年代的港式恐怖片呢。”

啊这

不断闪烁的灯光一顿。

只能说。

姜神还是那个姜神。

在他面前,诡异就别想营造出来吓人的气氛啊喂!

“呵呵~咳,咳咳!”

随着几声苍老的咳嗽声。

一个拄着拐棍的弓腰老头子出现在了姜霄的身边。

和他肩并肩的一起坐在了床上。

“不怕我?”

“你能问出这个问题就好像是没长牙,我怕你?”

话说这个老头子似乎也是一副不得善终的模样。

一整个被开膛破肚了,整个胸腔都被完全打开,露出里面大块黑红色的伤口和内脏。

老爷子打量着姜霄不住点头。

“伱小子,倒是有趣的很,不简单,真不简单啊”

姜霄诧异的看了眼这个老爷子。

这个诡异似乎并不是最终BOSS?

或者说,他并不想杀自己?

因为在老爷子出现的时候,他又感觉到了脑子变得“清楚”了。

就像当初团长帮他压制病情时候的感觉一模一样。

而且主要是这个老爷子的身上没有杀意。

“我说,来都来了,你不和我比划比划?”

姜霄试探性的问道,这要是不打一架的话,似乎总是感觉不太圆满。

比划比划?

老爷子似乎并没有这个想法。

“刚刚打了那么久,还不过瘾?再说了,你现在的状态,呵呵,我可不想费那么多的力气。”

奇怪,有这么和善的诡异?

真的假的?

看到姜霄满脸的质疑,老头子接着说道。

“不过是一群可怜诡罢了,既然杀人能让他们开心一点,那就杀呗。”

姜霄的眉头皱了起来。

听这老头话里的意思,似乎是“纵容”十号房间里面的诡异杀人一样。

自己可怜,就要杀别人?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白痴道理!

要不要干掉这个老逼登呢?

看出了姜霄的敌意,老爷子解释道。

“你们只要不进入这个房间不就行了?我们又不会逼你进来,规则里说的清清楚楚。”

这倒也是,要怪,也只能怪外面的老王头。

毕竟十号房间并不像衡水监狱那样,可以在无形之中引导天选者的思维。

就连刚刚那些诡异,估计也是被老王头他们害死的天选者.

难怪老王头他们恐惧这里,原来是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啊。

“你是他们的老大?”

“不,我是这栋别墅的第一个变态和第一个疯子。”

啊?

直播间里很多人都恍然大悟。

规则里面一直没出现的第四个疯子是一直在十号房间里的别墅主人?

姜霄听不懂。

因为他压根就不知道别墅里的规则是什么.

但是直播间里的人可以说是都把规则倒背如流了。

【与其说他是第四个疯子,倒不如说他是第一个疯子。】

【我感觉他似乎像是别墅的主人】

众人定睛一看。

确实。

这个老爷子虽然因为年纪的问题有些驼背。

但是却给人一种精神抖擞的感觉,一看就是那种身家显赫的有钱老头。

胸膛虽然被剖开。

但是衣服还算完好,认不出是什么牌子,但是高级感的布料行家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这么合身,私人订制肯定是跑不了,价值多少那就只能说仁者见仁了。

而老爷子接下来的话也证实了大家的猜想。

“不是,你就不好奇我的故事?我的身份就是这栋别墅真正意义上的主人。”

好不容易遇到个特殊的天选者,老爷子还打算讲讲自己的峥嵘岁月吹个牛逼啥的。

没想到自己装腔作势的在这沉吟了大半天。

姜霄这个二逼居然选择直接躺床上开睡?!

这是什么操作?!!

“没兴趣,我只想剩下的三天快点过去,其余的什么都不想。”

“既然这么急,你为什么不找一下钥匙提前出去呢?”

嗯?

姜霄腾的一下从床上蹦了起来!

“啥?钥匙?可以提前出去?哪?在哪!”

看着姜霄满脸震惊焦急的表情。

老爷子的脸色一黑。

这个货,是不是连规则都没看?

心这么大的么?!

实在是有点不把九星怪谈放在眼里了啊。

但是想到这货的脑子.

算了,老爷子的表情又缓和了,精神病,也怪不到他。

“钥匙呢?”

“不在我这。”

不在你这哔哔个锤子?

姜霄直接下床,摆明了要出去“找”钥匙了。

老王头他们如果不给,他就把别墅给拆了,炸了!

“喂喂喂!你不听我把话说完,永远也找不到那把钥匙。”

姜霄黑着脸又回来了。

“速度,我赶时间。”

啧!

老爷子直嘬牙花子,你踏马刚刚不是要睡觉来着吗?

赶鸡毛时间?

“这件事,要从去年讲起。”

“速讲,我要2.5倍速的,谢谢。”

“啥?”

“我看片一般都是这个速度,精彩的时候我才会正常倍速。”

“闭嘴!你再啰嗦我就不讲了!”

直到姜霄表示自己绝对不会打断,老爷子才将事情原原本本的讲了出来。

是的。

他是这栋别墅的主人。

但是没人知道。

表面上看起来为人和善,彬彬有礼的富豪李先生.

内心深处却藏着一个极度变态的疯子人格。

“其实在此之前,我有一个女儿,叫李晓芸。”

李先生的眼神有些迷蒙,陷入了一开始的回忆。

说起来.

这个李晓芸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女。

琴棋书画无一不精。

而且李晓云的姿色一点也不比姚涵差在哪。

从初中就能收到一桌洞的情书。

再到高中时候就被很多大胆的黄毛当面表白。

上大学就更别提了,艳压群芳。

毫无争议的第一校花!

说到这里,李先生还把藏在上衣口袋里的照片给姜霄欣赏了几秒钟。

不得不说,这个姑娘确实好看。

眼睛里面像是含着一汪秋水似得。

乍一看就能被其深深吸引。

视线下移。

照片中的李晓芸穿着白色的运动露脐衫,裤子是堪堪到达膝盖的宽松型浅蓝色运动裤。

露出一截精致的小腿,连膝盖都是粉嫩色的。

尤其是她的身上有着一股气质。

明明穿的很现代很潮流,像个青春活力美少女。

但是却又有着一股内敛的贵秀之气。

如果要形容的话,就像是姜霄想象中的那种古代丞相之女一样。

身上有着一股独特的气质,这是只有富贵人家的孩子才能培养出来的“贵气”。

【掌上明珠】大概指的就是李晓芸这种女生

“在那件事发生之前,我的女儿并不知道我是个变态,当然,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圣人,世界上哪有那种纯粹意义上的百分百好人呢?最起码我在外界的名声一向很好,是大慈善家。”

“她人呢?”

“我的女儿,已经吊死了。”

平淡的话语,似乎并不悲伤。

但是李先生拿着照片的手却在不受控制的颤抖。

看着愣神的李先生,姜霄现在倒是希望派总过来接管身体了。

刺到人家的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