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沫儿头也没回,直接进了厨房,晚饭还没有吃,有点饿了,下面吧。
十分钟后,福伯来了。
唐沫儿将纸袋拎给了顾墨寒,顾墨寒看了一眼,轻蹙了英俊的眉心。
她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将带血的衬衫丢在了垃圾桶里,她随意看了一眼,那衬衫像是纯手工的,单是衣袖上的那颗熠熠发光的纽扣恐怕就要小几万,这个男人很有钱,应该也有地位,对生活品质有很高的要求。
顾墨寒?
她在心里轻念着这个名字,她对叶城的权贵也算是熟知,但是她从来没听说过顾墨寒的名号,难道他不是叶城人?
他犯了什么事,难道是经济犯罪,现在破产了逃亡到叶城,被追捕?
不管怎么样,她只希望他不要给她惹事,住上几天后安静的离开,皆大欢喜。
“顾先生,你就将就一点穿了吧,这套衣服商场买的,也要一千多呢。”
顾墨寒看了她一眼,伸手接过了纸袋。
唐沫儿回了厨房,将面条盛进碗里,然后要洒上葱花。
但是这时耳畔响起一道低醇磁性的嗓音,“我不吃葱花。”
唐沫儿吓了一跳,她侧眸一看,顾墨寒来了。
男人穿上了黑色衬衫黑色西裤,衬衫解了两颗纽扣,黑色皮带系着他精硕的腰身,下面两条遒劲的大长腿,他整个人透着一股高不可攀的清俊冷贵之气。
能将一千多块的衣服穿得这么气派的,他绝对是唐沫儿见过的第一人。
其实男人穿衬衫西裤最主要的气场,要撑得起衣服,他挺拔的身材就是行走的衣架,再加上那冷漠矜贵的气场,堪称完美。
“你不吃葱花跟我有什么关系,这面是我吃的哎!”
话还没说完,她手里的碗已经被男人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