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为他杀以后,警方第一个怀疑的对象就是死者的丈夫:张启明。
但经过调查,张启明当天和妻子一起出门后,曾经在三点钟左右返回旅馆,接着在下午五点半左右再次出门,六点钟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了几个朋友,接着一起打了台球,喝了些酒,并且一起返回了旅店。
之后张启明就一直在众人的视线中,根本没有作案时间,而且根据了解,前台的小姐并没有看见颜太太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但她也不能确定自己一直保持注意力的集中,没有漏看任何人,中间有几次去上厕所,人可能是那个时候回去的也说不定。
还有就是,卧室的房门钥匙只有两把,分别在张启明和颜玉两夫妻的手里,虽然他们二人不在旅馆时,颜玉的钥匙一般会交到酒店的清洁工手里,以方便她平时定期的打扫。
但那位清洁工年龄很大,社会关系也很单纯,并且和颜玉基本没有联系,所以更不可能存在清洁工重新配一把钥匙然后潜入卧室杀害颜玉的可能性。
当时张启明是用钥匙才打开的房门,这也是罗涵和刘鸿都亲眼看到的,另一把钥匙从颜玉的尸体上找到。
所以这件案子就很玄了,死者进入了一个上锁的房间,然后在里面被人杀害,唯一一个在外面且拥有钥匙的人却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警方接着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发现死者所在的卧室里以及身上的财物全部被拿走了,也发现了距离案发现场的窗户不到一米远的位置,正好有一个老旧的防火梯,上面还有攀爬过的痕迹。
于是警方初步判定本案为入室抢劫杀人案,凶手在进入房间的之后正巧碰到了死者回家,待其锁好门之后,顺手抄起书柜上的石质雕像从背后袭击,一击致命,接着将死者身上以及卧室的财物洗劫一空,再借由卧室的窗户和防火梯逃跑。
罗涵在听到这件事情时显得很困惑,于是问他们:“死者的中指上不是还留下了一枚戒指,凶手并没有将财物洗劫一空呀。”
对此警方的解释是,由于案发现场是商业大亨张启明的卧室,值钱的东西太多了,或者说凶手根本没有注意到死者手上的戒指,所以最终并没有将戒指带走,顺便还提醒了一下罗涵,戒指是留在死者的无名指上的,而不是中指。
这些话让罗涵对于案子的疑惑程度更高了,他心里清楚,当时自己在触摸死者脉搏的时候,戒指明明就戴在死者的右手中指上,怎么几个小时不见,戒指的位置就变了呢?
罗涵将自己的疑惑告诉了警方,警方的人思考了半天,也因此去询问了当时发现尸体后一直守着楼梯的几个保镖,得到的结果是从发现尸体一直到警方到来这期间没有人上过旅店二楼。
根据这些线索,y市警方最终给了罗涵两个令他感到极其不满意的解释。
第一个说法是说罗涵可能看错了,因为无名指和中指长得很像,还离得近,再加上当时光线不充足,看错很正常,而且根据了解,死者是已婚人士,戒指肯定是戴在无名指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