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灯微弱而柔和的光呼应着窗外的霓虹, 整个旧金山城还笼罩在黑五的余韵中, 显得热烈而充满激情。
就像今天晚上的林易。
“真的不用我帮忙?”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庄城实在放心不下。
“不用, 你就在外面乖乖坐着。”林易说着, 将解冻好的牛排放进锅里。
中餐他做起来可能有些费力, 但是煎牛排可是他的拿手好戏, 保证不生不熟,味道刚刚好。
庄城站在厨房门口,一身白色的西装,纽扣整整齐齐地从第一颗一直扣到最后一颗。他看着林易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 眼睛的温柔几乎能够溢出来。
他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人是真实的,他这种人居然还能获得这样的幸福。一切美好得超过了他最奢侈的想象。
从十八岁那天发现自己真实的性向起, 庄城就对自己的感情生活判了死刑,不是没有人对他表达过好感, 男的女的都有,但是庄城就像是一只乌龟壳里的乌龟, 永远将自己裹在厚厚的盔甲里。
他很努力,努力在学术上获得一个又一个的成就,因为他需要这些来认可自己的价值,他急需外界的肯定, 肯定他至少……至少活着是对社会有用的。
“是不是饿了?”林易端着两个盘子出来,黑椒汁在牛排上沸腾,绿色的西蓝花和小西红柿点缀着白色的磁盘, 显得十分好看。
两人坐在落地窗旁,林易打开红酒瓶盖,替两人倒上红酒。
“喝喝看,听说味道不错。”他今天可没替庄城准备客房,得趁着庄教授松口,一鼓作气把名分落实了,他才能把自己这颗心放回肚子里。
别说林易没出息,这个“试试”的承诺,可是他两次生死危机换来的,为着自己未来的幸福生活和小命着想,他必须努力!
庄城抿了口红酒,眉头微微皱起,他明显感受到了这瓶红酒和其他红酒的差别,好像酒精度数有些高。
“酒精度数有些高,要不换一瓶吧。”他轻声开口道。
换酒?怎么可以换酒!
“哪里高了,我家里就这么一瓶酒!这是我最喜欢的红酒,不高,一点都不高。”为了说明这话的真实性,林易一口就把杯子里的红酒全灌进去了。
末了,还称赞了一声好喝。
庄城见状也就不深究酒的问题了,他出身在那么一个家庭,虽然不喜饮酒,但酒量却是不错的,他开口只是担心林易醉后会不舒服,不过林易既然说这酒是他向来喜欢喝的,想来心里是有分寸的。
分寸这东西,林易有吗?
怎么可能……
林易上辈子的酒量是不错的,那是他成为商人式学者后练出来的,至于这辈子……有着上辈子记忆的林易,对自己的酒量充满了信心。
他是打定主意要灌醉庄城。
林易敢肯定,庄教授清醒的时候,是绝对不会越雷池一步的,林易虽然是有那么点想法,但是他是个有原则的人,也没想做到那一步,但是不越雷池,在雷池里泡泡脚总行吧。
他也就想亲亲抱抱,让庄城尽快适应两人之间的关系。不然以庄城的性格,试着试着又把头缩进乌龟壳了,他上哪儿哭去啊。
于是他就像列实验计划书一样,给自己定了三个阶段目标,第一个就是同床共枕。
咳咳,别误会,真的只是非常单纯的同床共枕哦
庄城低头看着爱心形状的牛排,爱心切得歪歪扭扭的,边缘十分不整齐,但是他整颗心都被一种别样的情绪涨得满满的。
“它就是我的心哦,我要看着你一口一口把他吃下去。”林易笑眯眯地看着对面的庄城。
“把我的心吃进去可就吐不出来了,你这辈子都是我的人了。”
灌酒归灌酒,肚子里必须先垫点东西,不然把庄城的胃喝伤了,他可要心疼的。
庄教授脸上的红晕一直从耳朵后蔓延到脖子。
他小心翼翼地割着眼前的牛排,好似在对待什么珍贵的宝贝,林易看着他那模样,不自在地动了动身子,他咋觉得庄城那一刀刀好似割在自己的心脏上。
哎呦,不是电视剧里那种心如刀绞,他现在幸福着呢,但这刀割着……啥这块牛排就是我的心,这啥臭比喻……
“阿城,我希望我们接下来的每天都会像今天那么快乐,干杯!”
“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干杯!”
“为了岳父官运亨通,为了老林财源广进,干杯!”
……
说到后来,林易实在想不到说辞了,甚至还说出了“为辛普森越来越短的胡子,为罗根粉红色的沙滩裤,干杯。”
“阿易,你别喝了。”庄城刚开始也是一杯接着一杯喝,毕竟他也高兴,而且是高兴地快疯了,庄城的性格注定他不会有太外放的表现,酒精就成了一个很好的发泄渠道。
但是喝着喝着他就发现,林易醉了。
神情越来越迷茫,但眼睛却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不,我不,庄城还没醉,要喝醉他!”林易嚷嚷着,继续要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