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条,是户部尚书金廉补充的。
即上报于京的货物清单上,需得由各地清吏司官员署名,加列籍贯单位,户部会据此查验,若物价、质量有所出入,则报给刑部查办。
现在刑部的尚书是江渊,这也是个狠角色,在景泰元年至今的京师官场浮动中得以身保,在皇党和文臣集团之间反复横跳。
这是户部对于地方还未曾来得及涨幅的物价的弹压政策,便是未雨绸缪,在治理京师物价前,将地方稳住。
其实金廉提出来的办法,户部官员不是不知道,可却没有人提,其中问题就是户部官员不想得罪太多人。
金廉却不在乎这些,他的性子和于谦很类似,办事起来嫉恶如仇,但为人情商很高,不出于必要,不会去这么得罪人。
但是涉及到大义,却也毫不犹豫。
有金廉提出来,换句话说,便是已经有了背锅侠,户部的官员们自然不会抗拒,直接通过讨论,下放到了地方。
在这第二板斧的第一道公文下,但凡是收到公文后的地方清吏司,都开始按部就班的下方新政策。
接近京师的山东、河南等地物价,也很快趋于稳定。
地方物价受到的影响本就微乎其微,户部要应对的问题主要还是京城这些无良商人趁机涨价的行为。
第二板斧继续。
地方公文一样适用于京师的货物,但这还不够,户部紧接着又下发了一份关于“京师物价监管”的公文。
公文单独对京师及畿辅一带,近期出现的物价疯涨问题出台了处理措施,尤其还点名了京师那些客栈、酒楼的客房上涨几倍乃至数十倍的问题。
公文规定,户部将成立“督办官员”。
该督办官员会有一个由户部官吏组成的督办小组,分别负责京师各石坊街道,在恩科结束之前,每隔十天对京师地区的物价进行评估。
公文的最后,规定了这第二板斧更加严重的惩处措施,第一板斧的温和政策既然不管用,那就开始定罪抓人。
“京师诸市司评物价不平者,计所贵贱,坐赃论;入己者,以盗论。”
督办小组以石坊及石坊中的各个街道为单位,根据历年大明各个货物及住宿等情况的价格进行评估。
评估出物价超过原本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以贪赃论处,抓到刑部问罪。
物价超过原本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以盗取民财论处,一样抓到刑部问罪。
物价超过十倍以上的,移交锦衣卫北镇抚司审办。
这其中是有文章的,一般做生意的,就算敢于硬着头涨价,也不会过于疯涨,因为那是要命的。
但凡是敢涨价到十倍以上的,后台都不简单,尤其是鼓楼街那些东家,都是以各地大商会作为背景。
商会的会长一般是地方豪商财阀,豪商财阀的则是串联地方官吏及朝中各大权贵,一般的审办方法对他们根本无法行之有效。
对付这种人,户部是办不了的,但是大明朝有专门对付他们的机构,便是厂卫,锦衣卫背靠皇权,就是专门惩处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权贵的。
再大的靠山,能大过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