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到笙箫的脸上,只不过很快就被一张脸挡住了。
赫尔墨斯望着窗外,旁边是正在熟睡的笙箫。
赫尔墨斯沉思着,他的胸口闪耀着绿色的荧光,光芒逐渐汇聚成一颗小球。
种子,只有这个才能被称为种狼。那颗小球吸收着窗外的阳光。
清晨太阳初升有一个短暂的时间,夜晚逝去,黎明到来的那几分钟,会散发种子刚好能吸收气息,促使种子成长,赫尔墨斯的种子,在种狼群里是数一数二的强大了,这也是为什么他私藏珀西瓦尔却没有被狼王处死的原因,狼族需要人才。
种子吸收完光后,赫尔墨斯前往了厨房,为他可爱的弟弟做一顿美味的早餐。
笙箫从睡梦中醒来,他迷糊的支撑起身子。
唔,腰为什么有点疼?不对,我不是在洗澡吗?我的衣服呢?
笙箫看着垃圾桶里被甩了的旧衣服,在看看自己身上的新衣服,类似19世纪左右的英伦贵族风格,但是却又融合了东方的一些特色,像是二次元里的衣服。
大小刚刚合适,桥豆麻袋,赫尔墨斯是怎么知道我的三围的?
还好还好,他早把腰包上的药剂给放进符文空间了
笙箫思考时,赫尔墨斯已经叫笙箫起床吃饭了。
几个鸡蛋培根三明治,味道不错,虽然,人类的食物除了肉食其余的对狼人没有什么营养,但是狼人还是有味觉的,尝一下也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