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没穿过。”季晗诺的回答听起来很尴尬。刚要踏出去,脚底突然滑了一下,身体似乎失去了重心,突然一下子摔了个狗啃泥,但幸运的是她穿的不是一条裙子。
否则,现在的样子早就被人全看光了。
“哈哈哈哈”看到季晗诺摔跤,杨柳的第一反应是大笑,“我说季小姐你可真有趣!居然可以在这么平坦的地面上摔倒,看来你生来就不该穿高跟鞋。”
季晗诺的膝盖肿了,但是,她还是慢慢地站了起来,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刚才,那只是一个意外,让我们继续。”
很好,还很耐摔!杨柳点点头,独自坐着,却让她站在旁边,“我说你听着,不要坐下,在这里练习站姿。”
季晗诺听了她的话,乖乖的站在一旁。
“像这种宴会,来的人一般都是名人,一般人想进去都进不去。”杨柳开始告诉她,“他们都是见过世面的人,所以不要在他们面前炫耀以示你的无知。相反,你必须掩盖你的无知,不要给他们机会议论你,否则,你会为自己感到羞耻,我的亦初哥也会为你感到羞耻!”
虽然杨柳说得很气人,但是季晗诺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事实。和那些人在一起,她是一只土鳖,不出错就已经很好了。
“对了,你不能主动跟别人打招呼。无论如何,你都必须听亦初哥的!杨柳补充说:“你知道,有很多人都爱亦初哥,到时肯定会有很多对手在你面前,每个人都比你更好,更漂亮。”
那时,她可能感到自卑。
季晗诺微微叹了口气,突然有些想要退缩。程亦初既富有又英俊,而且性格很好。他周围永远不会缺少女人。如果自己出席了宴会,肯定会被人记恨上的的。想到自己会有更多的敌人,她是很有压力的。
季晗诺的脸上闪现了一些异常,杨柳捕捉到了:“事实上,你现在撤退还不算太晚。如果你真的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离开亦初哥对你和他都有好处。你觉得怎么样?”
季晗诺目瞪口呆,但冷冷地拒绝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虽然她知道自己心里并不爱程亦初,但既然已经选择了在一起,她就必须从头到尾顺利完成,否则,只会对他造成更多的伤害。
“哦,我早就知道你就是这样的女人。”季晗诺的答案并没有让杨柳感到惊讶。那就是一个世俗的女人,看中了亦初哥的钱而已,“随你便,反正亦初哥迟早有一天会看穿你的。”
“杨小姐你还没有深入的了解我,就这样评价是不是太草率了?”季晗诺显然不开心。这个女人说话太伤人了,她也不需要她来评价自己。
“呵呵,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了,还用了解吗?”杨柳环程四周,命令她:“请给我倒杯水,让我看看你走路的姿势。”
虽然有十万个不不愿意,但既然决心要向她好好学习,最好不要大惊小怪的,所以季晗诺不得不踩上10厘米的高跟鞋,慢慢地走去倒水。
看着她走路的姿势,杨柳再也受不了了:“为什么,你穿了高跟鞋就不能走路了?就你的姿势而言,先不说美不美,就只是还会不会摔跤就依然是个问题。”
“这个,地板,太滑了。如果我走得不慢,就很容易滑倒。”小心地走每一步,以免再次摔倒。
“你就像个瘸子一样。你这样走路是不是想让别人都笑话你?”杨柳似乎很不满意,“走快点,高跟鞋和地面之间的摩擦声要轻,而且每一步都要有相同的力度。否则,姿势会很难看。如果你想被别人嘲笑,那我就没什么好说的。”
季晗诺觉得她说的似乎有道理,所以照做了,走得很快,几乎又失去了平衡,扶着墙壁才勉强站稳了,这简直令人窒息。
杨柳实在受不了了。她直接站起来,抓住她,把她从墙上拉开。季晗诺突然被拉了起来,摇摇晃晃地根本站不稳,一不小心热水倒在她手里,季晗诺吃痛后把杯子打破在了地上。
“你为什么这么粗心?”杨柳显然很生气你,“你连杯子都拿不住。如果宴会上有这样的问题,相信我,你会立即成为焦点。”
季晗诺忍受着手里的烫伤,仍然责怪自己太不稳重,所以到时候她肯定会掉链子。唉,可能她生来就不适应去那个场合。
“如果我再熟悉两天,应该会更好。”她只能这么说,但其实心里已经责备自己愚蠢了一万次。然而,这是可以理解的,她真是一个几乎不穿高跟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