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婴儿回到出租屋,上官锦程买了一套婴儿用品,当起了未婚奶爸,不过他照顾小孩的手法实在拙劣,好在他照顾的是一个枪都打不死的婴儿,否者被他收养真是前世造孽。
在穿尿不湿的时候,他才注意到这竟然是一个女孩,他仔细检查一番,确定不是“缩阳入腹”之类的神奇武功之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是女孩,所以肯定不是他,对的,你是从他的灰烬中重生,但你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谁是不怕死的,即使是上官锦程这样的人,他愿意养大这个婴儿是为了救他的奶奶,但养大一个会杀了自己的仇人,这心理压力有多大不用说了吧,所以无论是真的也好,自欺欺人也罢,他都愿意相信这个女孩和那个司机没有任何关系。
“你是我的女儿,以后你叫上官新生这个名字后来被奶奶一票否决了。”
上官锦程带着孩子作案实在不方便,但他已经布局了这么久,不可能现在放弃,只能改变目标,在偏僻的路上随便找了一个看起来比较有钱的,用枪威胁抢劫了钱财之后,一刀刺向胸膛。
上官锦程从手感上就知道这刀没完全刺准,达不到即死的效果,想要再补一刀,没想到受害者挣扎的厉害,又连续刺了两刀还是没杀掉,反而因为心脏仍然运作,血压足够溅射出来,喷了他一身血。
也是这人求生意志强烈,否则普通人挨了这么三刀,没死也是躺地上等死,这人竟然挣扎着想要逃跑。
这时候上官锦程怀里的孩子也哭了起来,虽然哭声并不大,周围也没人,但是上官锦程还是有些担心,他一边大喊大叫用自己的声音掩盖哭声,一边掏出了手枪,一枪解决了这个顽强的路人,然后迅速用手捂住孩子的嘴。
虽说警方肯定不会相信有人带着孩子抢劫,但是如果他们真的把这作为犯罪分子的一个特征,他就没法带这个孩子回江城了。
现在不比十年前,现金的流通量少了很多,这人看起来很有钱,但身上也就几百块,手上的金表和胸前的和田玉吊坠倒是值不少钱,上官锦程也没仔细搜,在这人手背上刻下一个“丰”就不管他了。
上官锦程把弹壳捡起来后在现场转了转,花了三分钟查看地上有没有头发之类的东西,然后便循着射击轨迹去找子弹头。
这时候如果被警察发现,然后从他身上搜出杀人的刀和手枪,他今天就要栽在这里了。
不过他因为要带娃抢劫,这次没有为人去挑地点,而是在这个地点挑了个人,这个地点虽然总会有人来,但很偏僻,视野也不好,作案前他已经勘察了四周,所以不可能有人目击这起凶案,带着消音器的枪声也不会传的太远,就算被人听到,在不熟悉枪声的国内,也只会被认为是放炮仗。
而他作案成功后,就算被人发现了尸体,警察赶到这里最少也要十分钟,他现在距离凶案现场有一百多米,完全可以在警察发现他之前从容离开。
不过让他气恼的是,子弹头怎么都找不到,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子弹在穿过受害人身体的时候轨迹会发生改变,变成什么样没人知道,子弹头也就花生米大小,想找到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