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七章 赢勾(1 / 2)我在封神开挂首页

入了两界关,孙悟空顺着那将官的指引,变了形状,把一身猴类的特征隐了去,他修行的乃是正宗的太清道法,浑身那是一点妖气都没有。

他骑着碧麟踏焰兽,一路行至岭南地界,不比其他地方,进了岭南地界,孙悟空便发现这地方的修士确实多了不少。

这些修士有强有弱,多以道人打扮,弱的不过是将将入门,强的却也有入了真仙境的仙人。

哪怕孙悟空骑着碧麟踏焰兽,在这城中虽然能让人高看一眼,但也不是那么稀罕,许多修士都骑着这样那样的坐骑,孙悟空甚至还看到了一个小老头骑着一只巨大的金纹蜜蜂。

而且,让孙悟空颇为惊讶的是,他在城中并没有看到一个凡人,哪怕最弱的,都是修士。

看来这边出的大魔不简单啊,偌大的一座大城,哪怕凡人再少,也有个几万吧,竟然全部搬离了。

这就表明,这些修士并没有把握对付那魔物,为了不伤及凡人,就将城中的凡人全部给迁走了。

如今的岭南城,几千修士盘踞其中,当然,其中的强者并不多。

孙悟空自然不会和这些菜鸟接触,他在岭南城转了一圈,便发现了两名青衫文士,正在仙家坊市采买灵墨,自从稷下学宫一脉兴起之后,那些做修士生意的又找到了一项进项,那就是文士所需的文房四宝。

虽然对于凝练出文气的文士来说,普通的宣纸笔墨一样可以使用,但相比较于灵物制作的纸张笔墨,普通的威力要弱了许多。

而且,这些笔墨纸砚大多可是属于消耗品,这样一来,做文士的生意无疑要赚得多的多。

孙悟空跟着那两文士,很快就在城中找到了一群文士的聚集地。

这些文士相当之年轻,想来是跟着长辈出来涨见识的。

对于孙悟空来说,年轻好啊,年轻人好忽悠啊。

还没等孙悟空开始忽悠,城外突然有了变化。

一道道流光从南方飞了过来,落入城中,以孙悟空的目力,可以清楚的看到,其中有不少伤员,大多是面色泛青,还有的大口大口的喷着青黑色的血液。

青黑血液还未洒落,便被同行的人用真火焚烧,想来是担心这些血液落到地上。

“这是……中毒了?”孙悟空一愣,什么毒这么强悍,孙悟空甚至看到了有一尊太乙境的仙人都在咳着青黑色的鲜血。

“吼。”一道道吼声在南方响起,一众逃窜的修士后面,一道遮天蔽日的黑气云团正缓缓向岭南城逼来。

“死气!”经过这一路的摔打之后,孙悟空一眼就认出了那天上的黑气云团,和当初白虎岭上空的死气差不多,不过这儿的死气团中,明显还包含有其他的气息。

在死气云团前方,一座火海正在熊熊焚烧,阻挡着黑气云团的前进。

火海中央,一名赤衣文士正在挥洒笔墨,一道道火线从他手中的赤红朱笔中喷涌而出,维持着火海的焚烧。

突然遇此变故,城中顿时喧闹一片,一众修士飞身登上城墙,孙悟空也不例外,驾着坐骑,率先登上城楼。

一众修士望着城外的一幕,不禁倒吸冷气。

只见城外的山林中,一道道身影从中涌出,这些身影有人有兽,但无一例外的是早已经没了生气,他们浑身青黑,身体僵硬,但却双眼赤红,散发着嗜血的光芒。

“人族地界怎么会出现这么多僵尸,这是哪位尸族大佬出世了?”孙悟空有些惊讶。

那天空中的死气云团中,似乎有什么东西,驾驭着死气,不断的覆灭着火海,那赤衣文士仅能且战且退,勉强拖住那云团。

这么一个绝佳的卖好机会,孙悟空当然不会错过。

当下一提座下踏焰兽,提着金箍棒一棍砸向云团。

“吼。”云团中一声嘶吼,一双青黑色的枯爪伸出,想要接住金箍棒,当他还是小看了孙悟空的力道,被一棍砸在掌心,青黑枯爪当时就是一抖,被打了回去。

“你是何人,敢来与我尸族作对?”死气云团中一道声音传来。

“先别管俺老孙是谁,你先说说你是谁?”孙悟空问道。

“那是僵尸赢勾,他的攻击蕴含着猛烈的尸毒,好多道友都伤了,阁下切记小心!”孙悟空的出手,令赤衣文士缓过了气来,他回答道。

赢勾?

尸族四大始祖之一?

这位的大名鼎鼎,孙悟空自然听过,响起这家伙作为僵尸,不朽不灭的特性,孙悟空就觉得有些伤脑筋。

“知道了我是谁,还不快快跪服于我,我定会赐你僵尸之力,成为不朽不灭的存在。”那赢勾道。

“呵?跪服于你?俺老孙看你是埋得太久了,搞不清楚状况。”孙悟空满脸不屑,摇了摇头。

“既然不降,那你就去死吧,待你死之后,吾定然会让你成为吾之族人。”赢勾怒吼一声,驾驭着死气云团,轰然扑了过来。

挡在前方的火海顿时被死气扑灭,但同样的,赢勾身周的死气云团也变得稀薄了许多。

面对扑过来的赢勾,孙悟空怡然不惧,他提着金箍棒,猛然迎了上去。

赢勾身材高大,虽然浑身瘦的没二两肉,但一身筋骨却是相当强悍,而且力道相当大,和孙悟空在半空中猛斗。

二人都是力量型选手,体魄相当强悍,对拼起来,那是棋逢对手。

那赤衣文士和城中的修士见孙悟空拦下了尸祖赢勾,惊异之余满是兴奋,各自施展手段,绞杀着汇聚在城下的僵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