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点五十分,安居小区大门口人来人往,景醇挑了个人少视野好的地方,目不转睛地盯着李斯杰可能会经过的道路,那副望眼欲穿的模样,还招来了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快递小哥。 “女士,拿快递吗?” “……”景醇提了提唇角,朝着快递小哥摇头道:“不,我在等人。” 快递小哥不好意思地朝着景醇笑了笑,又拿起手机照着单号,拨打着快递主人的电话。 约莫过了十分钟,一身运动套装的宴辰泽出现在了大门口,明明是某运动品牌当季烂大街的爆款,然而穿在他身上却让人莫名地生出“这才是全球限量发行一百套的真货”的错觉。 景醇看到了宴辰泽,正好他也发现了她,想到被齐骥跟踪的那天,最后虽然是闹了个乌龙,但是尬演过后她都没有和他道谢,还把他和舒克扔下不管…… 似乎……现在过去说声“谢谢”也不算太晚。 “拿快递吗?”快递小哥朝着走到电动车旁边的宴辰泽问:“收件人叫什么?” 被打断道谢计划的景醇一愣,对啊!他是叫什么来着? 景醇不着痕迹地靠近几步,屏息凝神地等待着宴辰泽开口。 宴辰泽:“大老远的给我送快递辛苦你了。” 景醇:“????” 这就是名字? 他是认真的吗? “喂,景醇!这儿呐!” 景醇循声望去,只见李斯杰骑着一辆亮粉色的电动车,像个傻子一样地朝她挥着手。 算了,再找机会和他道谢吧。 景醇朝着李斯杰走了过去,只是象征性地扫了满面笑容的李斯杰,继而就在电动车边蹲了下来,座椅前的挡板上放置着一个宠物航空箱,景醇正隔着笼门仔细地打量着里面的小家伙。 黄白相间的毛色似乎是很久没有清洗过,一缕一缕地黏在一起,不知道杂交了多少代,只有那双水汪汪又亮堂堂的大眼睛以及稍扁一些的鼻子,才能勉强归于京巴的串种。 似乎是感受到景醇的目光,趴在航空箱里的小家伙站了起来,一个劲儿地朝着她摇动着尾巴,打在航空箱上啪啪直响。 景醇勾起唇角,口吻里很是难得的有了几分人情味,“它叫什么名字?” 李斯杰一愣,卧槽!这货是会笑的啊?开眼了嘿!感慨之余,李斯杰连忙应道:“不知道本名叫什么,流浪狗嘛,估计以前也没个名字,救治它的姑娘倒是叫它‘小黄’,咱们也跟着这么叫吧。” “行。”景醇取下航空箱,提起来试了试手感,不算重,“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小黄很活泼,不怕生,还特别好动,但是它后脚打了钢板,现在骨头还没长好,你不要由着它长时间走动,早晚各遛一趟就行,你白天上班就把它关起来,别心疼啊,我可不想我费大半天劲儿固定好的骨头你又给我整废了!”李斯杰拍了拍电动车的后备箱,“还有一包两公斤的处方粮,腹膜炎没好以前先吃着,另外还有碗啊盆啊什么的,你坐上来吧,我送你回去。” 景醇摇头道:“东西都给我,不麻烦你送了。” 深知景醇个性,李斯杰也不强求,起身下了电动车,把后备箱里装着各式各样宠物用品的塑料袋递给景醇,又神神秘秘地笑道:“小黄是只神奇的狗,你收留它一点也不亏。” 李斯杰又叮嘱了几句,便骑着车走了。 景醇一手提着航空箱,一手拎着塑料袋,纤瘦的身影落在旁人眼里,倒也没觉得她有多费劲。 “要帮忙吗?” 景醇抬起头,就对上了宴辰泽柔和的眼,“不用。” “走的都是一条路,让别人看见了,还以为我和邻居关系不好。” 趁着景醇分了神,宴辰泽一把接过了航空箱,略沉的手感让他吃惊,宴辰泽将航空箱的笼门转了过来,这才发现里面还有一只脏兮兮的狗,“这狗……” 景醇皱起眉——怎么?嫌弃啊? “生病了吗?”宴辰泽解释道:“前腿缠了绷带,是裹着留置针吧?” “嗯。”景醇难得耐心道:“它是流浪狗,出了车祸被人救了,在我朋友的兽医诊所治疗,方便后面带过去打针,就先放我家养着。” 原来她和刚才那个骑粉色电动车的只是朋友啊!啧……也对,比起之前见过的那俩,今天这位确实不像是她的菜。 八卦魂得到满足的宴辰泽点头道:“人嘛,再坏也有善良的一面。” “什么?” “没什么,随便感慨一下。” “……”这人真的没毛病吧? 二人相顾无言地进了电梯,快到12楼时景醇把宴辰泽放在地上的航空箱提了起来。 “叮。” 电梯门应声打开。 “那个……”景醇站在原地,抿了抿唇道:“谢谢。” 景醇出了电梯又转身补充道:“我谢的不止这件事,还有前天的那件。” “刷拉……” 宴辰泽傻愣愣地看着自动闭合的电梯门,直到液晶屏上的数字跳到“13”,他才从景醇没头没脑地话里悟出了话外音,“她谢我帮她在前男友面前演了一场秀恩爱的戏,所以……前男友凉了?” 啧……劈腿以后果然是不会破镜重圆,重庆火锅果然比不上大牌奢侈品呐! …… 景醇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在阳台上开了航空箱,笼门一开,小黄就一瘸一拐地走了出来,然而让景醇没有想到的是,小黄并没有像其他狗狗那样,到了新环境以后先四处走动,观察情况,小黄则是摇着尾巴地走到景醇面前,蹭了蹭她的腿,就蹲到了地上,抬着头地看着她,那眼神,柔得能掐出水来。 景醇笑着摸了摸小黄的脑袋,就从塑料袋里拿出食盆和水碗以后,景醇拿着塑料袋里的粉色兔子玩偶翻过来倒过去地看了好一阵。 李斯杰真是……比她还有少女心啊! “小黄。”景醇蹲了下来,拿着软绵绵的粉色兔子在小黄面前晃了晃,“你喜欢这个吗?” 小黄看够着脑袋地嗅了嗅粉色兔子,继而又伸出粉嫩的舌头,认真地舔舐着景醇拿着粉色兔子的手指。 那潮湿又温热的触感,使得景醇震惊不已,她完全没想到,这样的讨好行为居然是一只流浪狗做出来的。 一般来说,狗狗会先通过敏锐的嗅觉来确定人类给予的是什么物品,如果是它想要的,普通的狗狗会直接张口叼走,只有经过训练的,或者是类似的事情反复出现,使得狗狗形成了习惯,才会出现小黄这样,不敢先叼走,而是先讨好人类,得到允许或者是把物品放到地上才敢叼走。 小黄出现这样的讨好行为,自然不会是经过专业训练而形成的,景醇叹了一口气,不敢去深究小黄在流浪时经历了什么才让它学会了讨好行为。 景醇把粉色兔子放到小黄面前,笑着摸了摸它的脑袋,“玩吧。” 得到允许以后,小黄叼起了粉色兔子,含在嘴里甩了几下,又抛了出去,而后又一瘸一拐地捡了回来。 “我一定帮你找个好人家。” 景醇看了一会儿,便站了起来,正在玩耍的小黄听到动静就放下粉色兔子,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景醇脚边。 景醇拿着食盆倒狗粮,小黄就站在旁边抬着头地使劲嗅。 景醇把装着狗粮的食盆放在阳台上,又拿起水碗去客厅里接水,小黄就看也不看狗粮,寸步不离地等着景醇。 景醇把水碗放到食盆边,蹲下来确定不走了,小黄这才走到食盆前,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小黄是只神奇的狗,你收留它一点也不亏。】 李斯杰的话在脑子里响了起来,景醇舒了口气,哪里有什么神奇的狗,小黄不过是更懂得看人脸色罢了。 “好好吃饭啊,一会儿姐姐带你下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