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英特尔正处于最虚弱的时期,一旦加入进去,未来人们只会认为这家公司,是在他的领导下发展壮大。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当董事长。
米国的董事长一般都不参与到公司具体事物中,因为总裁和首席执行官是他任命的。
而且因为是为全体股东负责,所以在董事会上天然就压其他单个股东一头。
一旦董事长是大股东,自身不仅在本公司影响力巨大,在社会上也是声望极大的名流。
再加上在公司刚建立就加入了公司,那么他能做的事,能做到的事会很多。
就像李长亨的股份真能达到45%,那么他只需要在罗伯特、摩尔和安迪三人中任何一人的支持。
或者未来英特尔不可能只有四个股东。
股东越多,身为大股东的李长亨就更好分化拉拢。
只需要获得几个小股东的支持,就真正掌握对这家公司的生杀大权。
除了不能抢走三人的股份,他轻易就能凭借自己的影响力和股份,赶走罗伯特。
甚至只要能消除负面影响、找到替代者,三个创始人一起赶走都没问题。
让他们只当个纯粹,没有任何实权的股东。
就像乔帮主被踢出苹果一样,他是被解除所有职务,但本人还是苹果的股东。
全体股东大会时,他百分百有权参与进去。
可对于创始人来说,没了职务就等于没了权利。
这对他来说就像养大了孩子被人枪走,简直就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所以,创始人一旦被解除了任何职务,很少会有人还留在公司。
更不愿把自己手里的股份,也就是金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里。
基本上9成的创始人被踢出公司,都会把股份卖掉,然后凭借这笔钱再次创业。
而且,想稀释别人的股份也没那么容易,至少在合同没有陷阱和明显不利的漏洞下,市值不是董事会说多少就是多少。
没有董事局席位的股东们也不是傻子,权威性的评估机构又不是只有一家。
联合一些小股东多找几家机构评估,差别不大还能说的过去。
可相差几成,一倍,就等着被人股东告吧。
一家进入上升期的公司,一旦陷入内耗和官司,失去的肯定比搞小动作得到的更多。
乔帮主就是被苹果第一次融资,带着资金加入苹果的马库斯,联合投资机构赶走的。
而要是乔帮和李长亨一样,公司成立之初手里就握着1.7亿美金的现金,那他在苹果绝对能为所欲为。
李长亨只需要在融资时跟投三轮,加上英特尔第一笔赚钱的生意,和未来几年内的盈利全来自他的订单的话。
未来只要他不作死,就不是谁能赶走他,而是所有人会自发的围在他身边。
所以,基本上没人会去专门针对一个没职权纯粹股东。
因为就算股东被关进大牢,但法律是没权剥夺他的股份的。
更没人可以一下子,就把股东的股份稀释干净。
万一他把股份卖给势力更大,更野心勃勃的公司或者吃肉不吐骨头投资机构,倒霉的是所有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