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章 花开,她进驻他温柔城(1 / 2)我听见时光花开的声音首页

杂志社四月下旬最初的一期杂志,刊载了纪如歌最新散文,名叫《我爱上了一个姑娘》。

纪如歌的文字温柔似风,相较于其他男性文字的刚毅,他的文字总能给人一种柔软的意蕴。所以,以往有许多的读者都在猜测,作者是男是女。

显然,这期杂志的销量比主编预想中好。她致电纪如歌,也想要探知下那位姑娘是谁?

纪如歌站在阳台上,手掌放在额前,想要挡住阳光的照射:“你见了也会喜欢她。”

因为我喜欢,便觉得你是世间最好的,总会自以为是的以为全世界的宠爱都会吸附在你身。如果说这是偏爱,那么我愿意执着到底。

主编笑了两声:“听你这么说,我就更好奇了。”

纪如歌挂了电话,触目所望,是远处天边夕阳的缓缓下沉。那模样,勾起了他思绪中的山水长情模样。

摘桑春陌上,踏草夕阳间。

古人的情怀,总能让你在触不及防之间陷入一场唯美的景致之中。

不知来自那家,及笄的少女与弱冠的少年。在某个春日的午后相约在山坡之上,悄悄话被身后的桑树听了去,结出了让人喜滋滋的果实。夕阳落在两人的身前,催促着那不愿归家的念念不舍。

——这些天,我一直在回顾自己在C市的历程。算不是轰烈,也不至于平平无奇。我从C大毕业,穿梭外企,每天出入高档写字楼,从碌碌无名的小员工做到部门主管,历时四年多。

——或许你会说我前途一片大好,只需要再蛰伏几年,再尽心周全,再上台阶亦是指日可待。确实如此,我还记得当年辞职之时,我前后一共递交了三次辞职信。

——当我的上司问我:“我能知道让你如此想要离开的原因吗?”

——那刻,我没说。因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促使我非要离开这座人人向往之的殿堂。

——辞职之后的我,走了许多地方。那刻我才想起,我来这座城市的初衷,几年过去了,我竟然没有好好丈量过这座城市。

——它记录了我母亲的成长悠然,也记录了我父母的爱情始终。为何,我会在将他们忘却,而忘我的将自己丢进职场?

——我喜欢散步,这源于我的爷爷。

——我开了一间花店,爱花这一喜好,也是被爷爷启蒙。

——朋友说我爱花成痴,我并不否认。实则,现在想起来,这也算是我从小到大唯一的爱好。

——清晨,偶尔会睡到自然醒;午餐过后,会在书中清凉盛夏的炙热,但很多时候看着看着就会睡着;晚餐过后,我喜欢沿着绿荫荫的街道走上一圈,那刻我恍若看见我的父母从遥远的国度而来,陪我走过每轮夕阳下沉。

——我这人很懒,不喜追逐。只想简单的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一书一茶,一酒一埙,外加一间花店,便可数清我的四季轮回。

——如此看来我很闲。确实,比起之前的职场摸爬滚打,比起之前的朝九晚五,还连带着的加班日常,我成了自己理想中的闲人。

——人一闲,总会为自己带来一些叨扰。无外乎,感情婚姻,成家立业之命题。

——初闻霓裳,是九重城阙上的回眸一笑,翩然而舞,惊破了大唐天下。马嵬坡下的空颜冢,原是蓬莱仙山的魅影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