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 牺牲小我,成全大我(上)(1 / 2)我能附身一万种动物首页

这世界上,还有比不劳而获更美妙的事情吗?

当风悲站在小麻雀完好的尸身前时,脑海里情不自禁的就冒出了这句话,这种不劳而获、还是很大收获的感觉实在太好,好到他都有些飘飘然了,早知道自己能有鸟吃,谁还费劲吧啦的去捉蚂蚁、织网兜啊!

美滋滋的俯下身,风悲先是观察了一下,这只小麻雀身上,哪里的绒毛是没有被鲜血浸染过得,优先用镰刀割下来放在一边,以备以后生火用的材料,然后他便低头画了个祈祷十字,像模像样的为这只小麻雀祷告了一番后,便迫不及待的斩出大刀,将对方开膛破肚了!

昆虫类的食物,特点是高蛋白,但糖分、脂肪的含量很少,这就导致吃昆虫身体长得快,但实际上能从食物中获取的能量并不多。鸟类的体脂含量虽然也不高,但总的来说还是比昆虫强很多,风悲的目标,就是这只鸟肚子里肥美的肝脏!

风悲现在做的选择,其实和大多数野外动物一样,就是优先食用内脏:

人类社会里的大多数人,选择食物时都喜欢吃好肉,也就是强韧的肌肉部分,因为可以生火、做熟的缘故,嚼烂、消化这些肌肉并不困难;身处荒野的魔兽们,就没有这样的便利了,对很多食肉魔兽来说,肌肉吃起来费劲、费牙,远没有内脏和脂肪甘美、易消化,还能补充很多微量元素。

因此,在食物较为丰沛的雨季,很多食肉魔兽杀死猎物后,基本都是掏空内脏后,就把尸体扔在了原地,任由其腐烂,吃得非常浪费,搞的好像旱季冬季挨饿的不是它们一样。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是动物,本来过得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下顿去哪吃的日子。

如果风悲有足够时间的话,他利用自己的口器,是可以一点点咬穿小麻雀的下腹,慢慢掏出内脏的,而现在这种情况,他没办法那么悠哉,只得再次发动斩钢闪,强行剖开对方的胸腹。

还好是幼鸟,皮膜都不算强韧,只两刀便划出了一道七八厘米长的口子,肠子胃袋什么的便稀里哗啦的流了出来,风悲下刀的时候很小心,没让喷出来的血液沾到自己身上,然后他眼疾刀快的将那块很小很小的肝脏割了下来,爱不释手的把玩着。

这块肝真的很小很小,和小手指盖似的,比正常鸟的肝脏小多了,这也正是风悲选择它的原因:幼鸟、幼兽出生后的一段时间里,肝脏还未发育完全,脂肪含量极高。正因为幼时肝功能太弱,人类的小孩才不喜欢吃青菜,他们的身体,会天然厌恶消化不了的东西。

在掏小麻雀内脏的时候,风悲心中有些感慨,麻雀母子不过是可怜的围观群众而已,却在转瞬之间,遭了老虎的毒手,成为了公老虎求爱的“道具”,也没有询问它们是不是愿意。弱小就是原罪,这种赤果果的丛林法则,将荒野的残酷体现的淋漓尽致。

相比而言,人类社会虽然也存在着竞争,但起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还维持着表面的和谐、有序,这就给了弱者无限大的生存空间。这种宽容的环境,让很多弱者认不清自己,他们不懂,真小人、真坏人,比伪君子可怕多了。

打开自己的网兜,将辛辛苦苦收集来的蚂蚁肉随手扔掉,然后把新鲜的小鸟肝脏珍而重之的放了进去,充分演绎了什么叫做喜新厌旧的渣男嘴脸后,风悲将收集来的绒毛塞入自己的屎纹迷彩衣内,便重新上路了。

迷彩衣变成了羽绒服,保温能力提高,风悲的散热条件自然也就更差了,这一次他不再全速前进,只用了八分力,每当感觉到体温升高时,他便立刻停下来休息,吃一些肝脏补充体力。

不得不说,新鲜肝脏的效果就是不同凡响,当肥美滑腻的脂肪流过食道时,风悲差点陶醉的申吟出声,这种又软又香的食物,无论是口感还是能量价值,都比蚂蚁肌肉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每次只吃一小点,风悲就有强烈的饱腹感,比吃了根士力架还有感觉,疲惫迅速消退,浑身各处涌现出用不完的力量!在这种夸张的消化速度、能量转化效率支持下,尽管他多休息了好几次,但仍没有耽搁太多的时间,在日头升高、一天中气温达到最高的时候,他已经走完了绝大部分路途,离目的地只有不到一公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