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尼美没想到仅一个照面的工夫弟弟就超丧失了战斗力,连忙挺棍来救。
薛仁贵横戟挡住尼美的杀招,抽出白虎鞭朝着尼玛抽去,铁了心要置人家与死地。
只听两个声音响处,尼美并没有迫使薛仁贵改变主意,他的铁棍被震回来,而尼玛也没能从白袍小将的杀招下逃脱。
噗的一声,白虎鞭正中其后背,其力度之大,尼玛钢铁般的脊椎顿时化成碎片,尼玛大叫一场,一口老血喷出老远,当场毙命。
“弟弟!”尼美大怒,哪里还管自己是不是人家的对手,拿出拼命的招式,疯狂地朝薛仁贵进攻。
俗话说忙者不会,会者不忙,薛仁贵自出道以来,还真没遇到过什么对手,见尼美人高马大,应该可以让自己过把瘾的吧。
尼美还真比弟弟强大三分,其铁棍也有二十来斤,与方天画戟对打起来,巨大的声响震得周围的人耳朵发疼。
“好!”薛仁贵一声喝彩,用戟上的月牙别住铁棍,“慢来,来将通名,你必不是无名之辈!”
“本将边巴尼美是也!”尼美道竟然还真懂汉语,“你是何人?”
“我叫薛仁贵,尼美,你很厉害,如果投降,必然有一场富贵!”薛仁贵道,“如若不然,我的方天画戟可不是吃素的!”
“薛将军的好意,我心领了,你杀了我弟弟,我必报仇,拿命来吧!”说完,尼美挣脱方天画戟的束缚,挺棍砸向对方。
“那真是可惜了!”薛仁贵叹气一声,拿出十二分的本事,招式上又紧密了三分。
“原来他刚才没尽全力!”尼美苦笑,“罢了,今日大不了一死,能死在这样的英雄手中,也不枉在人间走一趟了。”
十个回合之后,尼美已经只有招架之功,另外一边,朗日松赞他们也不闲着,唐军骑兵很厉害,而他们的战马很多都在刚才的爆炸声中跑掉了,骑兵下了马,那是各种不适应,简直就成了唐军后活靶子。
好不容易汇聚起来的兵马再度崩溃,朗日松赞与禄东赞只带着四百多骑兵跑路,其他人等都管不了了。
“你家主子不要你了,你还不投降吗?”薛仁贵一戟将尼美的铁棍磕飞,戟尖在人家咽喉前停了下来。
“今日,有死而已,动手吧!”尼美再度拒绝好意。
“你是个英雄。”薛仁贵可没有什么妇人之仁,方天画戟往前一送,便收割了尼美的性命,“可惜生错了地方。”
朗日松赞已经跑远,薛仁贵只能望见其背影,那王冠在火光下是那么的耀眼,想不注意都不行。
追是追不上了,薛仁贵不慌不忙,取出震天弓,搭上穿云箭,对准朗日松赞就是一下子。
朗日松赞本能地感觉头皮发麻,强烈的危机感袭来,想也不想,便来了一个蹬里藏身。
穿云箭没能要了朗日松赞的命,但却把他的王冠给射了下来。朗日松赞吓得肝胆俱裂,哪里顾得上王冠,催促跨下之马加速奔逃。
镇国军压了上去打屁股,有士兵把王冠拣起来,递给薛仁贵。薛仁贵拿方天画戟将王冠高高地挑起,众将士便一阵欢呼。
“朗日松赞死了,朗日松赞死了!”镇国军士气大震,更有会藏语的人还用藏语喊,这下子令闻听的吐番人丧失了斗志。
“招降吧!”杨天见时机已到,示意李君羡,人,他不想再杀了。
招降旗竖起来了,唐军开始喊话招降,面对杀气腾腾的唐军,面对那顶熟悉的王冠,吐番人愣住了。
突然,有一人将手中的刀放下了,这一开头,吐番人纷纷放下兵器,向镇国军投降。
杨天下令薛仁贵带三千骑兵继续追击,令一个营的战士看住投降的吐番人,其他人马,令李君羡带着继续扩大战果。
天光已亮时,吐番大营的战事已经停止下来,营内遍地的死尸,简直血流成河,各种物质丢的到处都是。成群的俘虏在镇国军的兵器之下簌簌发抖。
朗日松赞与禄东赞逃出生天,一路上又汇聚了一些人马,天亮后找个空旷一些的地方喘息片刻,以整理败兵,顺便看看有多少人跟自己跑出来。
十几分钟之后便有结果。二十万大军出征,跑出来的只有八千多人,一众将领,只跑出来三分之一,连他的弟弟论科耳也不在,说不定已经完蛋了。
大半夜被人杀得被迫跑路,早已经是人困马乏,刚才着急保命还不觉得,现在停下脚步,朗日松赞越发地觉得饿了。
“大论,有吃得么,做点饭吧,好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