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志和余思曼先回了一趟酒店,将带来的行李整理好,再迅速办好退房离开。
还好现在大部分的酒店支持手机退订,不用在楼下的前台排队半天,不一会儿就已经离开了酒店。
另一边的陈龙向父亲做汇报,他带人找了一大圈,都没发现林小志。
“爸!那个混蛋还把阮兴邦救走了!”
陈龙看着不争气的四个保镖,被他身边跟着的人用巴掌从昏迷状态抽醒。
知道闯了大祸的四人低着头不说话。
陈万山大怒,手上的茶杯直接砸到地上。
“我要他死!”
陈龙道:“林小志和那个女人都离开了,已经不再这里。”
陈万山连忙派人去回花都的高速路口堵着。
他们虽然给自己脸上贴金,说自己是花都的本地人。
实际上他们不过是在花都的郊外买了一栋别墅罢了。
这还是距离市区足有七八个小时车程的郊外,与其说是花都的郊外,不如说是隔壁市的郊外更加妥当。
毕竟哪怕回到隔壁市,也不用开上两个小时。
如果让两人回到了花都,再想抓住那就很麻烦了。
花都是大佬云集的城市,并不是陈家父子这种能量可以插手的。
“必须把他给我带回来!”
陈龙闻言道:“那我去抓阮兴邦吧。”
陈万山却冷笑一声道:“不用。”
他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余思曼想要直接开车上高速,却被林小志阻止。
“我们走乡道。”
平时那些农村小道速度极慢,通了高速公路之后,除了大货车几乎没什么人走。
但也是因为如此才是人思维中的盲区,现在比起快点回去,更重要还是安全。
余思曼听林小志这么讲,也觉得有道理,两人干脆轮换开车,保持着全程能做到的最快速度,为了防止疲劳驾驶,两人相互轮换来也方便许多。
这两人的反其道而行之,果然让陈万山派来的人扑了个空。
在高速路口等了整整十个小时,却没有看到目标的车辆。
不过也是这种情况,才让几人开了窍,难道是走了其他路。
而余思曼而林小志并没有一直这么走下去,到了中途一半的时候,林小志也想到自己的车子已经被盯上了,索性停在路边。
他们要拦别人的私家车,换车走高速也更加保险,来追踪的人里肯定更加注意车子,而不是注意人,不然整个高速车来车往,他们要拦下多少辆车才行?
即使两人停下的位置是个小乡镇的路旁,这边却没有花都那样繁华的车子川流不息的景象,寥寥几辆车子驶过,余思曼靠着车子摇头。
“车子也太少了。”
但是林小志依然沉住气,他们现在早点离开并不是好主意,与其追求速度,还不如再等一会儿。
过了大约半小时,两人这才遇到一辆奥迪,司机是女的,诧异一对年轻男女怎么在路边拦车。
“车子坏了,人生地不熟的,只能拦车先回家了。”
当然真实的理由不可能跟人说,林小志敷衍几句,坐上车。
女司机人还不错,让两人都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