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拉开门,沈珂伶赤着脚,穿着浅绿色的睡衣站在门口,洗了的头发还没完全干,丝丝缕缕的披在肩上,有几缕贴在额头,白晰的额头细细的汗珠闪着光。
睡衣有点大,只露着脚,十个脚指甲的美甲淡紫色闪着星光。
急切的问着:“你没事吧,我听见像是谁摔倒,赶紧出来看看。”
见他盯着看,不好意思的裹了裹睡衣,半转过身去低下头。
“我没事,你回去穿上鞋,看见扫把在哪里了么?我把花瓶碰打了,你先别进来,小心扎到脚。”见沈珂伶去了厨房,罗予哲回身关了电脑,U盘重新放回保险柜,关好。
沈珂伶拿了扫把回来,已经穿上拖鞋了,花瓶只是碎成几块,不像是有年头的古董,他松了口气。
“你怎么没睡呢?”罗予哲边捡起花瓶的碎片边问。
“洗了澡,看洗衣机有烘干功能,就把衣服也洗了,从酒吧出来一股烟味。”
“小心手!”沈珂伶看他用手捡碎片,关切的说。
“你还能找到睡衣?这应该是西西的,李叔的女儿。比你高。”
“是挺大的,我看是新的没拆封,就穿了,回头再买一件新的送过来,你怎么样?以后别这么喝了,伤身体。”
“没事了!不会再和人拼酒了,你乍还想替我喝呢!今城美女都这么爷们吗?”
“我才不是今城的呢,我说话有口音么?”
“是没有海蛎子味!”
“回去再睡一会儿吧,天快亮了”,罗予哲看窗外已经蒙蒙亮了。
“好的,你也早点休息,”沈珂伶转身出了书房,睡衣飘然的像裙子一样荡起一个角,露出雪白的小腿。
罗予哲关了门,刚躺到床上,又听见敲门声。
他打开门,见沈珂伶又站在门前,手里拿着两瓶水,忽闪着大眼睛说:“我看见冰箱里有矿泉水,给你也拿一瓶。“说着把水递给他,没等他答话,一转身回房间去了。只留下淡淡的清香,飘在空气中。
第二天醒来,又是中午了,头还是隐约的有点痛,出了书房,看餐桌上摆着煎蛋和面包片,边上留个纸条。
秀气的字体有点古隶的风格,现在能写这么好看的字的人不多了。
“牛奶在微波炉里,热两分钟能喝,我们先回学校了。”
小猪和队长也不见了,睡的太沉了,一点都没听见他们什么时候离开的,罗予哲找着手机充电器,想起来昨天李叔说要在他家等着他回来,也就没急着出门。
之前几次来李叔家一直也没进书房认真看过,这回整好看看他都有什么好书,罗予哲吃了早饭,认真打量了一下书房。
书房很大,估计得有60平米,李叔家200多米的平层,占了四分之一的面积,可见他还是很重视这个书房的,进门右手边是一组沙发,沙发背后是落地门窗,外面是面向海湾的阳台,20多层的高度,让整个海湾尽收眼底。
博古架立在沙发边上,档住了后面的书桌,桌子后面和侧面的大大的顶天的书柜装满了书。
书柜里各式各样的藏书乱七八糟的摆放着,看不出规律,古书占的比率较大,内容太宽泛,小说,杂文,字贴,好像还有画册。
只是整体的风格偏现代简约,和古书的枯黄不太搭。墙上最大的一幅画也是现代画,一片涂抹的乱糟糟的蓝色,看不懂想表达什么。
正书架前翻着一本古书。听见门响,李叔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