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驯服烈马(1 / 2)长烟袅袅首页

一夜风雨,涤荡繁华落定的尘埃。草尖上的雨滴在阳光洒向大地密林时化成水雾,投降云的怀抱,静静蛰伏等待下一次砸向大地的余音绝响。

“姑娘,从今天起你不需要坐马车。”路远航不卑不亢的声音传来。一个侍卫牵了一匹枣红色的马过来。毛色纯净,纹理分明的肌肉闪烁着健康的光泽。

凌烟歌内心欢喜,忍不住感叹“好马”。她的身形在女子中已经算是偏高,可这马比凌烟歌高出半个身子,不安的踏着马蹄,马头高高扬起,一看就不是个温顺的主。

“这马以后是不是就归我了?”凌烟歌偏着头看着路远航。

“只要姑娘你能驯服它”路远航不看战长缨飞来的眼刀,笑的不怀好意。

“好,谢谢路统领送林陌好马。”说完,翻身上马。

马不住的旋转,抬腿,后仰,不肯屈服于人,成为谁的坐骑。

凌烟歌双腿夹着马腹,扯着缰绳的双臂不曾颤抖放松丝毫。路远航心底生出佩服,战长缨眯着眼看着马背上的人,有欣慰有担忧,尤其是看到握着缰绳的那双纤纤素手有鲜红溢出,眸色暗了暗,却抿着唇未发一言。

这马不是普通的马,是战长缨从草原最剽悍善骑射的通古斯族那里所得。每年由处于发情期的最烈的母马与同处发情期的头狼交配所生,必须是两个种族的佼佼者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才能产出这样的马,本就产量少,还得自幼放逐狼群,与群狼为伍,又有一部分弱者会被狼群分食,能生存下来的数量再减,可想而知等到成年,数量是少之又少。放眼天下,也找不出几匹。

这种马性烈难训,然而一旦认主终生不弃。战长缨的马就是那少之又少之一。

凌烟歌自然不知道这种马有多珍贵难得。她自小在王府经常骑马,在现代又学过芭蕾,钟爱滑雪,平衡力与体力比普通女子好太多,所以对马的驾驭能力就强,始终能在这匹烈而不服人的马背上保持平衡不被狠狠地摔出去。

觉察出背上的女子不那么容易对付,这马转换了策略,渐渐的安静了下来,不再左右腾挪用尽办法要把凌烟歌摔下去。

凌烟歌因为集中精力控制马而紧绷的身体刚刚放松,就在此时,昂头,抬蹄,一个接近于九十度的直立,马背上的人毫无预兆的被甩了出去

。凌烟歌有些意外有些愤怒,这马成精了吗?居然用计对付她。这更激发了她的征服欲,这么好的马怎么能放过。

从地上爬起来,不顾身上沾的湿泥草屑的狼狈,不顾手上身上的疼痛,一个利落的起落又到了马背上。

战长缨一派悠闲地看着和马斗智斗勇的凌烟歌,众人也都好奇的看着这一人一马谁将正服谁,没人注意到他看到凌烟歌被甩落马的时候斜倚着树干的身子瞬间绷直成奔出去的姿势,在看到凌烟歌那倔强而兴奋的眼神时,又靠了回去。

这才是本来的她,才是那个人的女儿,不张扬不服输,倔强坚强。如一柄雪藏于天山冰雪之巅多年的绝世好剑,一旦出鞘,凛冽寒芒摄人心魄。

简单的伎俩不能将背上的人吓退,于是原地转了几圈,同样不服输的枣红马便如如风似电般驰射出去,想要用突然奔驰速度的惯性将凌烟歌甩下去,最好能在它虎虎生风的马蹄下化为滋养大地的泥土。

这马不愧是人人爱而不得的极品。为了对付想征服它的人,专门在地形崎岖不平的密林里奔跑,而速度丝毫不减。

“你们保护郡主从官道往前走,我和林姑娘随后就到。”一句话说完,战长缨已经在马背上奔出了几丈远。

凌烟歌伏低身子,时不时躲着突然出现的一截树枝。

因为速度太快,这马又故意在树枝斜伸,树距狭窄的地方穿梭,即使是穿的修身的长袍,也已经有多处被挂破,有的是不规则的洞,有的是条,有时挡在她身侧的一截树枝划过大腿,“咔”的一声,断裂,纠缠在翻飞的已经不成样子的衣服里。那尖锐的断茬时不时在腿上划两下,带出新鲜芬芳的血液。

“你这畜生够狠也够聪明,配的上我凌烟歌。想将我甩下去,下辈子的吧!”狂傲的身音响在林间,惊起酣睡打盹的鸟儿。似乎是被她的气势所震慑,马儿渐渐慢了下来,不再加快速度在林间奔跑,渐渐驶出树林,战长缨追了上来。他一直跟在她后边,不上前不落后,在她落马可以瞬间接住她的距离。

在河边,两匹马同时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