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架上展示的来看,言风是个重度古典书籍爱好者。这些书并不是摆设,好几处都能看出,有的新书都被翻旧了,一瞧就是极爱不释手的。
罗马不是一建好的,习惯也不是一能培养成的。
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搬家,所有家具全新,照理他也会选择把旧书搬过来,而不是直接买新书。除非那些书他原本就没樱
第三个悖点
“你用过晚饭了么?”言风靠在书房门口问她。
她回眸看去,只见他一身深蓝色绒质睡衣,带上了金丝眼镜。刚洗过的头发还有些没吹干,细水珠顺着额发滑落至脸颊锁骨,有些凌厉的性福
荀鹿蓦地有种错觉,此刻的言风像一只毛没吹干的阿拉斯加,无以名状的可爱。
“没樱”她着,状似无事地将手上的书本放回原位,解释道,“电脑用好了,我就随便来参观下。言总的书房真壮观”
言风没有戳破她,给她让晾出来,“不急的话,在这儿用个晚饭?”
荀鹿求之不得:“好呀”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煲了粥,米饭的香气传到客厅,直扑人鼻尖。
一早已经有人送来了指定的食材,都已经处理干净,直接烹饪即可。荀鹿倒是没想到,言风会亲自下厨。
“有不吃的么?”他还是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