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刚成名。”无色突然站起来,在这房内踱起步来。柔和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像是给他打了一层蜡,皮肤好的不可思议,更显得他气质样貌不俗。“还是个顽劣的性子,喜欢偷跑下山,到凡间去找酒喝。”无色踱步至门槛处,半眯着双眼双手负于身后,看向夜色深处,神色颇为怀念。
四百年前凡间京城
“来啊,瞧一瞧嘞。”京城向来是繁华之地,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众多茶坊酒肆林立,坐满了听书听曲儿的看客。各种身着绫罗绸缎的公子小姐身后跟着小厮丫鬟,在街上闲散走过。
许久未回凡间的无色,此时还没有成为上尊,还是仙界众人皆知的天赋不凡的上阳真主的小徒弟信杵天。许是原本就出身于凡间,是以信杵天对于凡间就熟门熟路得好像真的凡人一样。也是他向来聪颖,在刚到人间的时候,就变幻了一身破烂的衣裳,以黑灰抹面,掩去了那一张魅惑众生的脸。学着凡间的乞丐,有模有样的捡了个破碗,在街头坐着边喝酒边乞讨。没办法,他是偷溜下来的,身上的东西虽说随意拿出去一件就是无价之宝,但是总不好让仙家的东西流落人间,无端招惹因果是非。偷人家家里的酒喝,他又拉不下这个脸。学其他神仙摆个摊子算卦,他又没有那门手艺。是以乞讨真的是个再好不过的办法了。
凡间的乞丐也是会拉帮结派的。为了避免被一群乞丐群殴,他也是没有丝毫愧疚的用了点小伎俩,使了个仙法,让那些乞丐对他没有意思恶意,淡化了对他这个人的印象。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也许是他命里该有这么一劫。他遮住了样貌,却遮不住这通身的气派,被知府家的三小姐看上了。那位小姐也是个彪悍的,且不说相貌如何如何吓人了,敢在出阁前就豢养男宠的绝对是头一份。那位三小姐的行为不稀奇,谁叫他信杵天长得美,稀奇的是街头强抢民男居然没有人敢管,这就很稀奇。
信杵天脾气上来了,也是不管不顾的,本来以他现在的身份是不好掺和进凡间的事的,但是谁让这位胆大包天的三小姐犯到他手上了。当下就恢复了本来的样貌,四周围观的人都看得痴了。那位三小姐更是震惊加兴奋,这多好看的人啊,马上就是她的男宠了,隔谁不兴奋?
只是这兴奋没有维持多久,几乎是转眼间,这位三小姐就被信杵天平日里在瀛洲后山抓兔子用的绳子给套住了,绑的结结实实。
“哼,还从来没有人胆敢犯到小爷我的头上来,你这可真是头一份,便宜你了。”信杵天说完就拎着那位愤怒的三小姐凭空而起。偏偏他也不飞太高,那位三小姐的脚就比那屋顶堪堪高了个一寸。直接向那皇城飞去,皇宫的守卫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将那个三小姐挂到宫门上的城墙上了。
“我倒是不知,一个小小的知府小姐竟然也敢当街强抢民男了。今日也算你倒霉,犯到小爷手上。幸好小爷今日心情好,就不与你多加计较。”信杵天伸手一抓,那三小姐的荷包就这么到了他手中,他扔了扔,掂了掂,笑眯眯道:“这个就当是你拿来赔罪的了,谢了啊。”
信杵天转身欲走,就被一把长剑拦去去路。他抬头看去,怒目而视,“谁拦小爷的路?”